卷二·曹参赵括

【宋朝】 洪迈

  汉高祖疾甚,吕后问曰:“萧国既死,谁令代之?”上曰:“曹参可。”萧何事惠帝,病,上问曰:“君即百岁后,谁可代君?”对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参何如?”曰:“帝得之矣。”曹参相齐,闻何薨,告舍人趣治行,吾且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赵括自少时学兵法,其父奢不能难,然不谓善,谓其母曰:“赵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后廉颇与秦相持,秦应候行千金为反间于赵,曰:“秦之所畏,独赵括耳。”赵王以括代颇将。蔺相如谏,王不听。括母上书言括不可使,王又不听。秦王闻括已为赵将,乃阴使白起代王龁,遂胜赵。曹参之宜为相,高祖以为可,惠帝以为可,萧何以为可,参自以为可,故汉用之而兴。赵括之不宜为将,其父以为不可,母以为不可,大臣以为不可,秦王知之,相应候知之,将白起知之,独赵王以为可,故用之而败。呜呼!将相安危所系,可不监哉!且秦以白起易王龁,而赵乃以括代廉颇,不待于战,而胜负之形见矣。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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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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