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巽为鱼

【宋朝】 洪迈

《易》卦所言鱼,皆指《巽》也。《姤卦》《巽》下《乾》上,故九二有鱼,九四无鱼。《井》内卦为《巽》,故二有射鲋之象。《中孚》外卦为《巽》,故曰“豚鱼吉”。《剥卦》五阴而一阳。方一阴自下生,变《乾》为《姤》,其下三爻,乃《巽》体也。二阴生而为《遁》,则六二、九三、九四乃《巽》体。三阴生而为《否》,则六三、九四、九五乃《巽》体。四阴生而为《观》,则上三爻乃《巽》体。至五阴为《剥》,则《巽》始亡。故六五之爻辞曰:“贯鱼”,盖指下四爻皆从《巽》来,如鱼骈头而贯也。或曰:“《说卦》不言‘《巽》为鱼’,今何以知之?”曰:“以类而知之,《说卦》所不该者多矣。如‘长子’、‘长女’、‘中女’、‘少女’见于《震》、《巽》、《离》、《兑》中,而《坎》、《艮》之下,不言‘为中男’、‘为少男’之类,他可推也。”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是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容斋随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