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馆职名存

【宋朝】 洪迈

国朝馆阁之选,皆天下英俊,然必试而后命。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其高者,曰集贤殿修撰史馆修撰、直龙图阁、直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次曰集贤、秘阁校理。官卑者,曰馆阁校勘、史馆检讨,均谓之馆职。记注官缺,必于此取之,非经修注,未有直除知制诰者。官至员外郎则任子,中外皆称为学士。及元丰官制行,凡带职者,皆迁一官而罢之,而置秘书省官,大抵与职事官等,反为留滞。政和以后,增修撰直阁贴职为九等,于是材能治办之吏、贵游乳臭之子,车载斗量,其名益轻。南渡以来,初除校书正字,往往召试,虽曰馆职不轻畀,然其迁叙,反不若寺监之径捷。至推排为郎,即失其故步,混然无别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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