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将军官称

【宋朝】 洪迈

前汉书•百官表》:“将军周末官,秦因之。”予按《国语》:“郑文公以詹伯为将军。”又:“吴夫差十旌一将军。”《左传》:“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檀弓》:“卫将军。”《文子》:“鲁使慎子为将军。”然则其名人矣。彭宠为奴所缚,呼其妻曰:“趣为诸将军办装。”《东汉书》注云:“呼奴为将军,欲其赦已也。”今吴人语犹谓小苍头为将军,盖本诸此。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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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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