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居士

张读

有商居士者,三河县人。年七岁,能通佛氏书。里人异之。后庐于三河县西田中,有佛书数百编,手卷目阅,未尝废一日。従而师者百辈。往往独游城邑,偕其行者,闻居士每运支体,垅然若戛玉之音,听者奇之。或曰:“居士之骨,真锁骨也。夫锁骨运络如蔓,故动摇之,体则有清越之声,固其然矣。昔闻佛氏书言,佛身有舍利骨,菩萨之身有锁骨。今商居士者,岂非菩萨乎然荤俗之人,固不可辨也。”居士后年九十余,一日,汤沐,具冠带,悉召门弟子会食,因告之曰:“吾年九十矣,今旦暮且死,汝当以火烬吾尸。慎无逆吾旨。”门弟子泣曰:“谨听命。”是夕,坐而卒。后三日,门弟子焚居士于野。及视其骨,果锁骨也。支体连贯,若纫缀之状,风一拂,则纤韵徐引。于是里人竟施金钱,建一塔,以居士锁骨瘗于塔中。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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