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妃明宗妃也。从益,明宗幼子也。而见于《汉史》者,为汉祖所杀故也汉高祖自太原起军建号,至洛阳,命郭从义先入京师,受密旨,杀王淑妃与许王从益。淑妃临刑,号泣曰:“吾家子母何罪吾儿为契丹所立,非敢与人争国,何不且留我儿,每年寒食使持一盂饭,洒明宗陵寝!”闻者无不泣下。臣谨按隐帝朝,诏史臣修《汉祖实录》,叙淑妃、从益传,但云“临刑之日,焚香俟命”,盖讳之耳。刘洙汉隐帝朝,洙为开封尹。周祖自邺起兵,洙…
城西簇簇三叛族,叛者为谁蔡吴蜀。中使提刀出禁来,九衢车马轰如雷。临刑与酒杯未覆,雠家白官先请肉。守吏能然董卓脐,饥乌来觇桓玄目。城西人散泰阶平,雨洗血痕春草生。
蜀魄湘魂万古悲,未悲秦相死秦时。临刑莫恨仓中鼠,上蔡东门去自迟。
凤凰钗、宝玉凋零。惨然怅,娇魂怨,饮泣吞声。还被凌波呼唤,相将金谷同游,想见逢迎处,揶揄羞面,妆脸泪盈盈。醉眠人、醒来晨起,血凝螓首,但惊喧,白邻里、骇我卒难明。思败幽囚推究,覆盆无计哀鸣。丹笔终诬服,闤门驱拥,衔冤垂首欲临刑。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