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卷 ▪ 紫毫笔-讥失职也
【唐朝】 彭定求
紫毫笔,尖如锥兮利如刀。
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
宣城之人采为笔,千万毛中拣一毫。
毫虽轻,功甚重。
管勒工名充岁贡,君兮臣兮勿轻用。
搦管趋入黄金阙,抽毫立在白玉除。
臣有奸邪正衙奏,君有动言直笔书。
起居郎,侍御史,尔知紫毫不易致。
每岁宣城进笔时,紫毫之价如金贵。
慎勿空将弹失仪,慎勿空将录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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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 彭定求
紫毫笔,尖如锥兮利如刀。
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
宣城之人采为笔,千万毛中拣一毫。
毫虽轻,功甚重。
管勒工名充岁贡,君兮臣兮勿轻用。
搦管趋入黄金阙,抽毫立在白玉除。
臣有奸邪正衙奏,君有动言直笔书。
起居郎,侍御史,尔知紫毫不易致。
每岁宣城进笔时,紫毫之价如金贵。
慎勿空将弹失仪,慎勿空将录制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