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原经 ▪ 全文

【先秦】 佚名

恒先之初,迥同太虚。虚同为一,恒一而止。湿湿梦梦,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静不熙。古未有以。万物莫以。古无有刑(形),太迥无名。天弗能复(覆),地弗能载。小以成小,大以成大。盈四海之内,又包其外。在阴不腐,在阳不焦。一度不变,能适规()侥(蛲)。鸟得而蜚(飞),鱼得而流(游),兽得而走。万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人皆以之,莫知其名。人皆用之,莫见其刑(形)。一者其号也。虚其舍也,无为其素也,和其用也。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则(测)也。显明弗能为名,广大弗能为刑(形),独立不偶,万物莫之能令。天地阴阳,(四)时日月,星辰云气规行侥(蛲)重动,戴根之徒,皆取生,道弗为益少;皆反焉,道弗为益多。坚强而不,,柔弱而不可化。精微之所不能至,稽极之所不能过。故唯圣人能察无刑(形),能听无(声)。知虚之实,后能大虚。乃通天地之精,通同而无间,周袭而不盈。服此道者,是胃(谓)能精。明者固能察极,知人之所不能知,人服人之所不能得。是胃(谓)察稽知□极。圣王用此,天下服。无好无亚(恶)。上用□□而民不麋(迷)惑。其分,而万民不争。授之以其名,而万物自定。不为治劝,不为乱解(懈)。广大弗务,及也。深微弗索,得也。□为一而不化。得道之本,握少以知多。得事之要,操正以政(正)畸(奇)。前知大古,后□精明。抱道执度,天下可一也。观之大古,周其所以。索之未无,得之所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黄帝四经》 道原经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