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六朝唐文 ▪ 获麟解

【唐朝】 吴楚材吴调侯

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杂出于传记百之书,虽妇人小子皆知其为祥也。

然麟之为物,不畜于家,不恒有于天下。其为形也不类,非若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则虽有麟,不可知其为麟也。

角者吾知其为牛,鬣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惟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则其谓之不祥也亦宜。虽然,麟之出,必有圣人在乎位。麟为圣人出也。圣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为麟者,以德不以形。”若麟之出不待圣人,则谓之不祥也亦宜。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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