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鼎成龙升 dǐng chéng lóng shēng

    dǐngchénglóngshēng

    指帝王去世。同“鼎成龙去”。 【查看详细解释
  • 鼎湖龙去 dǐng hú lóng qù

    dǐnglóng

    指帝王去世。同“鼎成龙去”。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过铸鼎原 【唐朝】 【诗】 刘沧

    黄帝修真万国朝,鼎成龙驾上丹霄。天风乍起鹤声远,海雾渐深龙节遥。仙界日长青鸟度,御衣香散紫霞飘。唯留古迹寒原在,碧水苍苍空寂寥。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水龙吟(林中书生日 六月十九日) 【宋朝】 【词】 刘克庄

    鬳斋不是凡人,海山仙圣知来处。清英融结,佩瑶台月,饮金茎露。翰墨流行,禁中有本,御前停箸。向弘文馆里,薰风殿上,亲属和、微凉句。已被昭阳人妒。更那堪、鼎成龙去。曾传宝苑,曾将玉杵,付长生兔。地覆天翻,河清海浅,朱颜常驻。算给扶朝者,临雍拜者,下梢须做。

  • 六十四卦 liù shí sì guà

    liùshíguà

    八卦重迭后所组成的六十四卦。由原本三爻变成六爻,如?和?相重迭成。六十四卦各有卦名,有干、坤、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履、泰、否、同人、大有、谦、豫、随、蛊、临、观、噬嗑、贲、剥、复、妄、大畜、颐、大过、坎、离、咸、恒、遯、大壮、晋、明夷、家人、睽、蹇、解、损、益、夬、姤、萃、升、困、井、革、鼎、震、艮、渐、归妹、丰、旅、巽、兑、涣、节、中孚、小过、既济、未济等六十四卦。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荡寇志》

    《荡寇志》 - 第一百十五回 【文】 俞万春

    高平山唐猛擒神兽秦王洞成龙捉参仙却说那范成龙因口渴溪边取水,不觉遇着这妇人认识他,当时请问那妇人姓名,那妇人道:“衙内不认得我,龙马营知寨唐天柱,便是老身的先夫。”范成龙听了又惊又喜,忙唱喏道:“再不知恭人在这里。”原来这唐天柱也是一员勇将,在边庭多立功绩,后授龙马营知寨,在任上病故。在日曾与范成龙的父亲相识,更喜爱范成龙,常对人说:“此人是个英雄。”范成龙开骡马行时,多得唐天柱的看觑。当时范成…

  • 龙生九子 lóng shēng jiǔ zǐ

    lóngshēngjiǔ

    古代传说,龙生有九子,九子不成龙,各有所好。比喻同胞兄弟品质、爱好各不相同。 【查看详细解释
  • 配套成龙 pèi tào chéng lóng

    pèitàochénglóng

    把设备或设施搭配起来,成为完整的系统。 【查看详细解释
  • 成龙配套 chéng lóng pèi tào

    chénglóngpèitào

    将东西相互搭配成为一套完整的系统。如:『将那些杂乱无章的事物,重新成龙配套后,效率即显著提高。』或作『配套成龙』。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江南行 【唐朝】 【诗】 许昼

    江南萧洒地,本自与君宜。固节还同我,虚心欲待谁。涧泉傍借响,山木共含滋。粉腻虫难篆,丛疏鸟易窥。尽应逢野渡,中忽见村祠。叶扫秋空静,根横古堑危。影迷寒霭里,声出夜风时。客棹深深过,人家远远移。游边曾结念,到此数题诗。莫恨成龙晚,成龙会有期。

  • 国学名著《易传》

    《易传》 - 杂卦传·全文 【先秦】 【文】 孔子后学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 《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

  • 国学名著《荡寇志》

    《荡寇志》 - 第一百十一回 【文】 俞万春

    陈义士献馘归诚宋天子诛奸斥佞话说刘麒奉希真之命,持书到青州,将梁山泊强盗首级封匣标签一同解去,点二千名壮兵沿途护送,不数日到了青州。且说云天彪自收降清真山之后,朝廷大加褒宠:云天彪升授登莱青都统制,加忠武将军衔,赐翠尾紫罗伞盖一顶、玉带一围、黄金百两;傅玉升授马陉镇总管;闻达升青州兵马都监;胡琼实授青州防御使;欧阳寿通升马烽镇防御使;风会升清真营都监;李成实授清真营防御使;云龙加游骑将军衔;哈兰…

  • 国学名著《小八义》

    《小八义》 - 第七十七回 【文】 半闲居士

    唐铁牛救人救到底降龙伏虎再显神威诗曰:成龙溺爱甚不明不该纵子去行凶家中自立五虎号抢男霸女算奇能从来未见真好汉遇着铁牛碰硬钉自幼就知将人打哪晓撞着楞英雄话说弟兄五个,自幼就知道打人,从来没有吃过亏的,所以才称于家五虎。那一方大有名声,哪有敢说句错话的?听见了五虎之号,无不害怕了,有谁敢惹他兄弟呢?想不料于信今日被人打的这样。这四虎看见于信躺在床上,是昏迷不醒的样子,能不着急?要去打听。兄弟四人正着…

  • 国学名著《荡寇志》

    《荡寇志》 - 第一百十六回 【文】 俞万春

    陈念义重取参仙血刘慧娘大破奔雷车却说范成龙央求徐溶夫,用尽方法,取得参仙到手,仍吃他逃脱。范成龙懊恨欲死,徐溶夫道:“事已如此,恨亦无益,且回合下再商。”范成龙道:“仁见你想,教我怎生回兖州去?”唐猛道:“我被蚊子叮得一身老大疙瘩,仍扑了一场空。早知如此,捉住时先弄杀了,倒没这桩事。”范成龙只是呆想,徐溶夫再三相劝,只好回家,真是一步懒一步。到了家里,徐溶夫的娘子并两个儿子得知,也是纳闷。范成龙…

  • 国学名著《易传》

    《易传》 - 序卦传·下篇 【先秦】 【文】 孔子后学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晋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

  • 国学名著《周易》

    《周易》 - 鼎(卦五十) 【先秦】 【文】 周文王

    鼎倾覆损坏的启示 【原文】 (巽下离上)鼎①:元吉,亨。 初六:鼎颠趾(2),利出否民得妾以其子,无咎。 九二:鼎有实(4),我仇有疾(5),不我能即(6)。吉。 九三:鼎耳革(7),其行塞(8)。雉膏不食(9),方雨亏悔。终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粟(10),其形渥(11)。凶。 六五:鼎黄耳金铉(12)利贞。 上九:鼎玉铉(13)。大吉,元不利。【注释】 (1)鼎是本卦的标题。鼎为饮食器具。全卦的内容同饮食以及与饮食有 关的事相关。“鼎”为卦中多见词。(2)颠趾:翻倒后足向上。(3)出:除 ……

  • 拼音:

    部首:

    笔画:12画

    五笔:qery

    【基本释义】觚gū古代酒器,青铜制,盛行于中国商代和西周初期,喇叭形口,细腰,高圈足。古代用来书写的木简:操觚。棱角:“甘泉泰??(sh?)紫坛,八觚宣通象八方”。剑柄:“操其觚,招其末”。古同“弧”,独立不群。笔画数:12;部首:角;笔顺编号:353511233544
  • 鼎 dǐng

    dǐng

    1.古代用来烹煮食物的金属器具。圆腹、三足两耳,亦有四足的方鼎。盛行于商、周时代。说文解字:『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玉篇˙鼎部:『鼎,器也,所以熟食者。』2.古代传国的宝器。相传夏禹铸九鼎以为传受帝位的重器。左传˙宣公三年:『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周虽德衰,天 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3.比喻三公、宰相、重臣等高位。如:『台鼎』、『鼎辅』。4.古代烹杀罪人的刑具。战国˙燕˙燕丹˙与傅曲武书:『故有刎喉不顾,据鼎不避者,斯岂乐死而忘生哉,其心有所守也。』宋˙文天祥˙正气歌:『鼎镬甘如饴, 求之不可得。』5.福建方言。指锅子。如称厨房为『鼎间』,称锅盖为『鼎盖』。6.二一四部首之一。1.鼎有三足,引申为三方并立。三国志˙卷六十一˙吴书˙陆凯传:『近者汉之衰末,三家鼎立。』晋书˙卷八十七˙武昭王李玄盛传:『昔汉运将终,三国鼎峙,钧 【查看详细解释
  • 拼音: dǐng

    部首:

    笔画:12画

    五笔:hndn

    【基本释义】鼎dǐng古代烹煮用的器物,一般是三足两耳:铜鼎。鼎食(列鼎而食,指豪侈生活)。鼎镬。锅:鼎罐。鼎锅。古代视为立国的重器,是政权的象征:鼎彝。九鼎。定鼎。问鼎。鼎祚(国运)。象征三方并立、互相对峙:鼎峙。鼎足之势。大:鼎族。鼎臣。鼎力支持。正当,正在:鼎盛(sh坣g )。笔画数:12;部首:鼎;笔顺编号:251115132125
  • 拼音: dǐng

    部首:

    笔画:14画

    五笔:

    【基本释义】鼑dǐng古同“鼎”。笔画数:14;部首:鼎;笔顺编号:21251115132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