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赂公行 huò lù gōng xíng

    huògōngxíng

    公然以财物行贿、受贿。晋书˙卷五十九˙齐王冏传:『操弄王爵,货赂公行。群奸聚党,擅断杀生。』宋˙苏轼˙议学校贡举状:『唐之通牓,故是弊法,虽有以名取人,厌伏众论之美,亦有货赂公行,权要请托之害。』亦作『贿赂公行』。 【查看详细解释
  • 拼音:

    部首:

    笔画:10画

    五笔:mtkg

    【基本释义】赂(賂)lù赠送的财物,亦泛指财物:赂之甚厚。“货赂将甚厚”。用财物买通公职人员:贿赂。“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笔画数:10;部首:贝;笔顺编号:2534354251
  • 货赂大行 huò lù dà xíng

    huòxíng

    指公开行贿受赂。同“贿赂公行”。 【查看详细解释
  • 货赂公行 huò lù gōng xíng

    huògōngxíng

    赂:贿赂;公行:公开。公开用金钱、财物收买别人进行不正当的活动。 【查看详细解释
  • 渔夺侵牟 yú duó qīn móu

    duóqīnmóu

    渔夺:掠夺;侵牟:侵夺。指掠夺、榨取百姓财物。 【查看详细解释
  • 侵渔 qīn yú

    qīn

    掠夺他人财物,谋人之利,如渔人捕鱼一般。韩非子˙孤愤:『朋党侵渔,比周相与。』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中:『搜奸猾擅弄兵者,皆便为奸于外,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 【查看详细解释
  • 侵牟 qīn móu

    qīnmóu

    侵害掠夺。淮南子˙时则:『乃命水虞渔师,收水泉池泽之赋,毋或侵牟。』汉书˙卷五˙景帝纪:『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嘲四相 【唐朝】 【诗】 佚名

    确确无馀事,钱财总被收。商人都不管,货赂几时休。

  • 货赂 huòlù

    huòlù

    以财货贿赂。管子˙七臣七主:『故君法则主位安,臣法则货赂止。』 【查看详细解释
  • 贿赂公行 huì lù gōng xíng

    贿huìgōngxíng

    公然以财物行贿、受贿。陈书˙卷七˙皇后传˙后主沈皇后传:『阉官便佞之徒,内外交结,转相引进,贿赂公行,赏罚无常,纲纪瞀乱矣。』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有司皆临时迫胁,苟求济事,宪章遐弃,贿赂公行,穷人无告,聚为盗贼。』亦作『货赂公行』、『货贿公行』、『贿货公行』。 【查看详细解释
  • 主位 zhǔ wèi

    zhǔwèi

    1.君位。槌˙七臣七主:『君法则主位安,臣法则货赂止。』2.主人所坐的位子。初刻拍案惊奇˙卷八:『三人坐了客位,大王坐了主位。』儒林外史˙第三十一回:『韦四太爷首席,张俊民对坐,杜少卿主位,鲍廷玺坐在底下。』3.语法上称实体词为主语者。[反]2.客位 【查看详细解释
  • 赂 lù

    1.赠送财物给人。左传˙桓公二年:『以郜大鼎赂公。』北史˙卷七十˙杜杲传:『并赂黔中数州地,仍请画野分疆,永敦邻好。』2.行贿,赠送财物而有所求。如:『贿赂』。晋书˙卷七十九˙谢安传:『贼厚赂泓,使云「南军已败」。泓伪许之。』财物。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 书:『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古文观止》

    《古文观止》 - 景帝令二千石修职诏 【汉朝】 【文】 刘启

    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土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 …

  • 上流 shàng liú

    shàngliú

    1.河流的上游。左传˙昭公十七年:『我得上流,何故不吉?』三国志˙卷五十五˙吴书˙甘宁传:『羽号有三万人,自择选锐士五千人,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濑,云欲夜涉渡。』2.上等质量。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谢仁祖年八岁,谢豫章将送客,尔时语已神悟,自参上流。』唐˙罗隐˙题方干诗:『顾我论佳句,推君最上流。』3.社会地位尊高。汉书˙卷六十六˙刘屈牦传:『不顾元元,无益边谷,货赂上流,朕 忍之久矣。』南史˙卷十九˙谢晦等传˙论曰:『加以身处上流,兵权总己,将欲以外制内,岂人主所久堪乎?』[似]2.高尚[反]下流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逸周书》

    《逸周书》 - 小明武解 【先秦】 【文】 佚名

    凡攻凡攻之道,必得地势,以顺天时,观之以今,稽之以古,攻其逆政,毁其地阻,立之五教,以惠其下。矜寡无告,实为之主。五教允中,枝叶代兴。国为伪巧,后宫饰女,荒田逐兽,田猎之所,游观是崇,台泉池在下,淫乐无既,百姓辛苦。上有困令,乃有极□,上困下腾,戎迁其野,敦行王法,济用金鼓。降一列阵,无悗怒□。按道攻巷,无袭门户。无受货赂,攻用弓弩,上下祷祀,靡神不下,具行冲梯,振以长旗。怀戚思终,左右愤勇,无食六畜,无聚子女,群振若雷,造于城下,鼓行参呼,以正什伍。上有轩冕斧钺,在下胜国若化,故曰明武。…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相和歌辞·估客乐 【唐朝】 【诗】 元稹

    估客无住著,有利身即行。出门求火伴,入户辞父兄。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火伴相勒缚,卖假莫卖诚。交关少交假,交假本生轻。自兹相将去,誓死意不更。一解市头语,便无乡里情。鍮石打臂钏,糯米炊项璎。归来村中卖,敲作金玉声。村中田舍娘,贵贱不敢争。所费百钱本,已得十倍赢。颜色转光净,饮食亦甘馨。子本频蕃息,货赂日兼并。求珠驾沧海,采玉上荆衡。北买党项马,西擒吐蕃鹦。炎洲布火浣,蜀地

  • 国学名著《素书》

    《素书》 - 道义 【秦朝】 【文】 黄石公

    以明示下者暗,有过不知者蔽,迷而不返者惑, 以言取怨者祸,令与心乖者废,后令缪前者毁, 怒而无威者犯,好众辱人者殃,戮辱所任者危, 慢其所敬者凶,貌合心离者孤,亲谗远忠者亡, 近色远贤者昏,女谒公行者乱,私人以官者浮, 凌下取胜者侵,名不胜实者耗。 略己而责人者不治,自厚而薄人者弃废。 以过弃功者损,群下外异者沦,既用不任者疏, 行赏吝色者沮,多许少与者怨,既迎而拒者乖。 薄施厚望者不报,贵而忘贱者不久。 念旧而弃新功者凶,用人不得正者殆,强用人者不畜, 为人择官者乱,失其所强者弱,决策于不仁者…

  • 国学名著《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 - 卷十四·次山谢表 【宋朝】 【文】 洪迈

    元次山为道州刺史,作《舂陵行》,其序云:“州旧四万余户,经贼以来,不满四千,大半不胜赋税。到官未五十日,承诸使征求符牒二百余封,皆曰‘失期限者罪至贬削’。于戏!若悉应其命,则州县破乱,刺史欲焉逃罪?若不应命,又即获罪戾。吾将静以安人,待罪而已。”其辞甚苦,大略云:“州小经乱亡,遗人实困疲。朝餐是草根,暮食乃木皮。出言气欲绝,意速行步迟。追呼尚不忍,况乃鞭扑之。邮亭传急符,来往迹相追。更无宽大恩,但有迫催期。欲令鬻儿女,言发恐乱随。奈何重驱逐,不使存活为?安人天子命,符节我所持。逋缓违诏令,蒙责固…

  • 国学名著《韩非子》

    《韩非子》 - 孤愤 【先秦】 【文】 韩非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直到劲直,听用,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候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

  • 国学名著《汉书》

    《汉书》 - 纪·景帝纪 【汉朝】 【文】 班固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