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一 国之有食货,犹人之有饮食也。人非饮食不生,国非食货不立。然燧人、庖牺能为饮食之道以教人,而不能使人无饮食之疾。三王能为食货之政以遗后世,而不能使后世无食货之弊。唯善养生者如不欲食啖,而饮食自不阙焉,故能适饥饱之宜,可以疾少而长寿。善裕国者初不事货殖,而食货自不乏焉,故能制丰约之节,可以弊少而长治。 金于食货,其立法也周,其取民也审。太祖肇造,减辽租税,规模远矣。熙宗、海陵之世,风气日开,兼务远略,君臣讲求财用之制,切切然以是为先务。虽以世宗之贤,储积之志曷尝一日而忘之。章宗弥文?兴,边……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