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皇祐二年,吴中大饥,时范仲淹领浙西,发粟及募民存饷,为术甚备。吴人喜竞渡,好为佛事。仲淹乃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又召诸佛寺主守,谕之曰:“今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于是诸寺工作并兴。又新仓廒吏舍,日役千夫。监司劾奏杭州不恤荒政,游宴兴作,伤财劳民。公乃条奏:“所以如此,正欲发有余之财,以惠贫者,使工技佣力之人,皆得仰食于公私,不致转徙沟壑耳。”是岁唯杭饥而不害。 〔评〕《周礼》荒政十二,或兴工作,以聚失业之人。但他人不能举行,而文正行之耳。凡出游者,必…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
历史来源 叶(Yè叶)姓源出有四: 1、出自芈姓,颛顼后裔叶公之后,以封邑为氏。据《风俗通义》及《通志·氏族略·以邑为氏》等资料所载,颛顼后人沈诸梁,又称叶公,叶公即成语“叶公好龙”中的叶公,原名沈诸梁,字子高,系春秋时期楚国左司马沈尹戌之子,才能出众,楚惠王时期被任命为楚国北边要邑叶邑的行政长官,因楚县尹通称为“公”,故称“叶公”。叶公在叶邑兴修水利,使当地的生存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邑人“莫不欣戴”。他平定白公之乱,身兼要职而不恋权位,激流勇退并归隐终老于叶邑。其后裔以邑为氏,叶邑成为叶氏祖地…
夫管仲之匡天下也,其施七尺。 渎田悉徙,五种无不宜,其立后而手实。其木宜蚖、菕与杜、松,其草宜楚棘。见是土也,命之曰五施,五七三十五尺而至于泉。呼音中角。其水仓,其民强。 赤垆,历强肥,五种无不宜。其麻白,其布黄,其草宜白茅与雚,其木宜赤棠。见是土也,命之曰四施,四七二十八尺而至于泉。呼音中商。其水白而甘,其民寿。 黄唐,无宜也,唯宜黍秫也。宜县泽。行廧落,地润数毁,难以立邑置廧。其草宜黍秫与茅,其木宜櫄、桑。见是土也,命之曰三施,三七二十一尺而至于泉。呼音中宫。其泉黄而糗,流徙。 斥埴,宜大菽…
卜兑卦圣主惊心访震宫高人得病却说钱芹,自建文十六年夏四月在开封府辞别了军师,去请龙舆复位。他是草茅布衣,从未瞻谒天颜,原要约同史彬、郑洽去的。那时广陵甫定,沿江两岸,各有重兵把守,南来北往的,总不许行走,钱祭酒却从维扬而走通州,到如皋渡海,至江阴,便达吴门。史彬与钱芹,原是素交,阔别已久,只道是死生不能再会的,今忽远归相访,又约同请帝主复位,史彬不胜大喜。即同起身到浦江,约了郑洽,自衢州而至江西…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