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趁暮食 zhāo chèn mù shí

    zhāochènshí

    早上赚到钱,晚上才有饭吃。形容生活穷苦。元˙孙仲章˙勘头巾˙第一折:『母子二人,别无眷属,家中穷窘,朝趁暮食。』醒世恒言˙卷二十七˙李玉英狱中讼冤:『第三等,乃朝趁暮食,肩担之家。』 【查看详细解释
  • 朝趁暮食 zhāo chèn mù shí

    zhāochènshí

    白天挣了钱,晚上才有饭吃。形容生活十分贫困。 【查看详细解释
  • 烧地眠,炙地卧 shāo dì mián,zhì dì wò

    shāomián,zhì

    形容窘破困苦的生活。元˙孙仲章˙勘头中˙第一折:『母子二人,别无眷属,家中穷窘,朝趁暮食,烧地眠,炙地卧。』元˙秦夫˙东堂老˙第三折:『每日家烧地眠,炙地卧,怎么过那日月?』 【查看详细解释
  • 肩担之家 jiān dàn zhī jiā

    jiāndànzhījiā

    从事劳力生活者。醒世恒言˙卷二十七˙李玉英狱中讼冤:『第三等,乃朝趁暮食,肩担之家。』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兰陵王(春雨) 【宋朝】 【词】 高观国

    洒虚阁。幂幂天垂似幕。春寒峭,吹断万丝,湿影和烟暗帘箔。清愁晚来觉。佳景愔愔过却。芳郊外,莺恨燕愁,不管秋千冷红索。行云楚台约。念今古凝情,朝暮如昨。啼红湿翠春情薄。谩一犁江上,半篙堤外,勾引轻阴趁暮角。正孤绪寂寞。斑驳。止还作。听点点檐声,沈沈春酌。只愁入夜东风恶。怕催教花放,趁将花落。冥冥烟草,梦正远,恨怎托。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励学 【唐朝】 【诗】 王建

    买地不肥实,其繁系耕凿。良田少锄理,兰焦香亦薄。勿以听者迷,故使宫徵错。谁言三岁童,还能分善恶。孜孜日求益,犹恐业未博。况我性顽蒙,复不勤修学。有如朝暮食,暂亏忧陨获。若使无六经,贤愚何所托。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舂陵行 【唐朝】 【诗】 元结

    军国多所需,切责在有司。有司临郡县,刑法竞欲施。供给岂不忧,征敛又可悲。州小经乱亡,遗人实困疲。大乡无十家,大族命单羸。朝餐是草根,暮食仍木皮。出言气欲绝,意速行步迟。追呼尚不忍,况乃鞭扑之。郭亭传急符,来往迹相追。更无宽大恩,但有迫促期。欲令鬻儿女,言发恐乱随。悉使索其家,而又无生资。听彼道路言,怨伤谁复知。去冬山贼来,杀夺几无遗。所愿见王官,抚养以惠慈。奈何重驱逐,不使存活为。安人天子命,符节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双鸟诗 【唐朝】 【诗】 韩愈

    双鸟海外来,飞飞到中州。一鸟落城市,一鸟集岩幽。不得相伴鸣,尔来三千秋。两鸟各闭口,万象衔口头。春风卷地起,百鸟皆飘浮。两鸟忽相逢,百日鸣不休。有耳聒皆聋,有口反自羞。百舌旧饶声,从此恒低头。得病不呻唤,泯默至死休。雷公告天公,百物须膏油。自从两鸟鸣,聒乱雷声收。鬼神怕嘲咏,造化皆停留。草木有微情,挑抉示九州。虫鼠诚微物,不堪苦诛求。不停两鸟鸣,百物皆生愁。不停两鸟鸣,自此无春秋。不停两鸟鸣,日月

  • 拼音: cháo zhāo

    部首:

    笔画:12画

    五笔:fjeg

    【基本释义】朝zhāo早晨:朝阳。朝晖。朝暮。朝霞。朝气。朝思暮想。朝令夕改。朝秦暮楚(喻反复无常)。日,天:今朝。明朝。晨夕野暮朝cháo向着,对着:朝向。朝前。朝阳。坐北朝南。封建时代臣见君;亦指宗教徒的参拜:朝见。朝拜。朝圣。朝香。朝仪。封建时代帝王接见官吏,发号施令的地方,与“野”相对:朝廷。上朝。退朝。朝野。朝政。朝臣。朝议。朝房。称一姓帝王世代相继的统治时代;亦称某一个皇帝统治的时期:朝代。唐朝。〔朝鲜族〕a.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吉林、黑龙江和辽宁等省;b.朝鲜和韩国的民族。姓。晨夕野暮笔画数:12;部首:月;笔顺编号:122511123511
  • 国学名著《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 - 卷十四·次山谢表 【宋朝】 【文】 洪迈

    元次山为道州刺史,作《舂陵行》,其序云:“州旧四万余户,经贼以来,不满四千,大半不胜赋税。到官未五十日,承诸使征求符牒二百余封,皆曰‘失期限者罪至贬削’。于戏!若悉应其命,则州县破乱,刺史欲焉逃罪?若不应命,又即获罪戾。吾将静以安人,待罪而已。”其辞甚苦,大略云:“州小经乱亡,遗人实困疲。朝餐是草根,暮食乃木皮。出言气欲绝,意速行步迟。追呼尚不忍,况乃鞭扑之。邮亭传急符,来往迹相追。更无宽大恩,但有迫催期。欲令鬻儿女,言发恐乱随。奈何重驱逐,不使存活为?安人天子命,符节我所持。逋缓违诏令,蒙责固…

  • 国学名著《管子》

    《管子》 - 弟子职 【先秦】 【文】 管仲及门徒

    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饰;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 少者之事,夜寐早作,既拚盥漱,执事有恪。摄衣共盥,先生乃作。沃盥彻盥,汎拚正席,先生乃坐。出入恭敬,如见宾客。危坐乡师,颜色毋怍。 受业之纪,必由长始;一周则然,其余则否。始诵必作,其次则已。凡言与行,思中以为纪。古之将兴者,必由此始。后至就席,狭坐则起。若有宾客,弟子骏作。对客无让,应且遂行,趋…

  • 国学名著《黄帝内经》

    《黄帝内经》 - 腹中论 【汉朝】 【文】 佚名

    黄帝问曰:有病心腹满,旦食则不能暮食,此为何病? 岐伯对曰:名为鼓胀。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以鸡矢醴,一剂知,二剂已。 帝曰:其时有复发者何也? 岐伯曰:此饮食不节,故时有病也。虽然其病且已,时故当病,气聚于腹也。 帝曰:有病胸胁支满者,妨于食,病至则先闻腥臊臭,出清液,先唾血,四支清,目眩,时时前后血,病名为何?何以得之? 岐伯曰:病名血枯。此得之年少时,有所大脱血:若醉入房中,气竭肝伤,故月事衰少不来也。 帝曰:治之奈何?复以何术? 岐伯曰:以四乌骨一藘茹二物并合之,丸以雀卵,大如…

  • 国学名著《百家姓》

    《百家姓》 - “农”姓的来历 【宋朝】 【文】 佚名

    历史来源 1、出自神农氏,是炎帝的后裔,以王父字为氏。西周初年,周武王封神农氏后人入朝为农正官,职掌农业生产和祈祷丰年等事务。他的后人就以农为氏。 2、出自以官名为氏。远古负责管理农事的官称为农正官。任此官职的人,其后代有的以官名中的“农”字为姓,称农氏。 3、出自他族改姓和小数民族有农姓: ①壮族侬姓改为汉姓。北宋时,赵宋明对广西农洞壮族侬部亲属实行灭族,对侬洞百姓则以赐姓的名义副其“从良”,改为汉姓。侬洞壮族为免杀头灭族之灾,一部分更姓赵,一部分则忍痛割爱,将侬字省去人旁,以农为姓,而且还在…

  • 国学名著《金匮要略》

    《金匮要略》 - 卷中·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十七 【文】 张仲景

    (论一首脉证二十七条方二十三首)夫呕家有痈脓,不可治呕,脓尽自愈。先呕却渴者,此为欲解;先渴却呕者,为水停心下,此属饮家;呕家本渴,今反不渴者,以心下有支饮故也,此属支饮。问曰: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何也?师曰:以发其汗,令阳微膈气虚,脉乃数,数为客热,不能消谷,胃中虚冷故也。脉弦者虚也,胃气无余,朝食暮吐,变为胃反。寒在于上,医反下之,今脉反弦,故名曰虚。寸口脉微而数,微则无…

  • 国学名著《韩非子》

    《韩非子》 - 外储说右下 【先秦】 【文】 韩非

    △经一 赏罚共则禁令不行。何以明之?明之以造父、于期。子罕为出彘,田恒为圃池,故宋君、简公弑。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车,田连、成房之共琴也。 △经二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君明于此,则正赏罚而非仁下也。爵禄生于功,诛罚生于罪,臣明于此,则尽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则可以王矣。昭襄知主情而不发五苑,田鲔知臣情故教田章,而公仪辞鱼。 △经三 明主者,鉴于外也,而外事不得不成,故苏代非齐王。人主鉴于上也,而居者不适不显,故潘寿言禹情。人主无所觉悟,方吾知之,故恐同衣同族,而况借于权乎!吴…

  • 国学名著《醒世恒言》

    《醒世恒言》 - 第二十七卷 李玉英狱中讼冤 【明朝】 【文】 冯梦龙

    人间夫妇愿白首,男长女大无疾疚。男娶妻兮女嫁夫,频见森孙会行走。若还此愿遂心怀,百年瞑目黄泉台。莫教中道有差跌,前妻晚妇情离乖。晚妇狠毒胜蛇蝎,枕边谮语无休歇。自己生儿似宝珍,他人子女遭磨灭。饭不饭兮茶不茶,蓬头垢面徒伤嗟。君不见大舜历山终夜泣,闵骞十月衣芦花。 这篇言语,大抵说人家继母心肠狠毒,将亲生子女胜过一颗九曲明珠,乃希世之宝,何等珍重。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单可恨的,偏生要把前妻男女,百般凌虐,粪土不如。若年纪在十五六岁,还不十分受苦,纵然磨灭,渐渐长大,日子有数。惟有十岁内外的…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二十七 天官书 第五 【汉朝】 【文】 司马迁

    索隐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正义张衡云:“文曜丽乎天,其动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阳精之宗;月者,阴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星列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所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 其以神着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于方各七,为二十八舍;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也。” 中宫①天极星,②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③旁三星三公,④或曰子属。后句四星,⑤末大星正妃,⑥余三星后宫之属也。环之匡?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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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