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大水 水变色 大寒 雹 冬雷 山鸣 鱼孽 蝗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 黑祥, 惟火B928水。”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
君子称一善,馨香遍九垓。小人妒一善,处处生嫌猜。口如暴死人,铁尺拗不开。稂莠蚀田髓,积阴成冬雷。因知咋舌人,千古空悠哉。
皇合一德,朝宗百神。削平天地,大拯生人。上帝配食,单于入臣。戎歌陈舞,晔晔震震。
遐哉庙略,赫矣台臣。横戈碣石,倚剑浮津。风丘佛箨,日域清尘。岛夷复祀,龙伯来宾。休兵宇县,献馘天闉。旆海凯入,耀辉震震。
皇合一德,朝宗百神。削平天地,大拯生人。上帝配食,单于入臣。戎歌陈武,晔晔震震。
玉泉寺为故净空院。南齐建元中,僧昙起说法于此,龙王来听,为之抚掌出泉,遂建龙王祠。晋天福三年,始建净空院于泉左。宋理宗书“玉泉净空院”额。祠前有池亩许,泉白如玉,水望澄明,渊无潜甲。中有五色鱼百余尾,投以饼饵,则奋?鼓鬣,攫夺盘旋,大有情致。泉底有孔,出气如橐?,是即神龙泉穴。又有细雨泉,晴天水面如雨点,不解其故。泉出可溉田四千亩。近者曰鲍家田,吴越王相鲍庆臣采地也。万历二十八年,司礼孙东瀛于池…
管子曰:令有时。无时则必视,顺天之所以来,五漫漫,六惛惛,孰知之哉?唯圣人知四时。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不知五谷之故,国家乃路。故天曰信明,地曰信圣,四时曰正。其王信明圣,其臣乃正。何以知其王之信明信圣也?曰:慎使能而善听信之。使能之谓明,听信之谓圣。信明圣者,皆受天赏。使不能为惛,惛而忘也者,皆受天祸。是故上见成事而贵功,则民事接劳而不谋。上见功而贱,则为人下者直,为人上者骄。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 然则春夏秋冬将何行?…
盛夏之时,雷电迅疾,击折树木,坏败室屋,时犯杀人。世俗以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者,天取龙;其“犯杀人”也,谓之〔有〕阴过,饮食人以不洁净,天怒,击而杀之。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若人之呴吁矣。世无愚智,莫谓不然。推人道以论之,虚妄之言也。 夫雷之发动,一气一声也,折木坏屋亦犯杀人,犯杀人时亦折木坏屋。独谓折木坏屋者,天取龙;犯杀人,罚阴过,与取龙吉凶不同,并时共声,非道也。论者以为“隆隆”者,天怒呴吁之声也。此便於罚过,不宜於取龙。罚过,天怒可也;取龙,龙何过而怒之?如龙神,天取之,不宜怒。如龙有…
班彪 子固 班彪字叔皮,扶风安陵人也。祖况,成帝时为越骑校尉。父稚,哀帝时为广平太守。 彪性沈重好古。年二十余,更始败,三辅大乱。时隗嚣拥众天水,彪乃避难从之。嚣问彪曰:“往者周亡,战国并争,天下分裂,数世然后定。意者从横之事复起于今乎?将承运迭兴,在于一人也?愿生试论之。”对曰:“周之废兴,与汉殊异。昔周爵五等,诸侯从政,本根既微,枝叶强大,故其末流有从横之事,势数然也。汉承秦制,改立郡县,主有专已之威,臣无百年之柄。至于成帝,假借外家,哀、平短祚,国嗣三绝,故王氏擅朝,因窃号位。危自上起,伤…
乐下 ○宗庙乐歌 殿庭乐歌 鼓吹导引曲 采茨曲 ??亲飨,皇帝入门。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出、入步武同。 惟时升平,礼仪肇兴。鸣銮至止,穆穆造庭。百辟卿士,恪谨迎承。恭款祖考,神宇攸宁。 皇帝升殿,登歌夹钟宫《昌宁之曲》:升阶及将还板位,皆同登歌。 笙镛既陈,?樽在户。升降有容,惟规惟矩。恭敬明神,上仪交举。永言保之,承天之祜。 皇帝盥洗,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 惟水之功,洁净精微。洗爵奠?,于德有辉。皇皇穆穆,宗庙之威。宜其感格,福祉交归。 皇帝降阶,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 于皇神宫,……
郑兴 子众 范升 陈元 贾逵 张霸 子楷 楷子陵 陵弟玄 郑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也。少学《公羊春秋》。晚善《左氏传》,遂积精深思,通达其旨,同学者皆师之。天凤中,将门人从刘歆讲正大义,歆美兴才,使撰条例、章句、传诂,及校《三统历》。 更始立,以司直李松行丞相事,先入长安,松以兴为长史,令还奉迎迁都。更始诸将皆山东人,咸劝留洛阳。兴说更始曰:“陛下起自荆楚,权政未施,一朝建号,而山西雄桀争诛王莽,开关郊迎者,何也?此天下同苦王氏虐政,而思高祖之旧德也。今久不抚之,臣恐百姓离心,盗贼复起矣。《春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