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 ▪ 为政篇·禀父母·具折奏请日讲

曾国藩

男国藩跪禀

父母亲大人福安,潢男三月十五到京,十八日发信一件,四月内应可收到,想男十九日下园子,二十日印刻,恭送大行皇太后上西陵,西陵在易州,离京二百六十里,二十四下午到,廿五日辰致祭,比日转身,赶走一百公里,廿六日走百四十里,申刻到家,一路清吉,而昼夜未免辛苦,廿八早复命,数日内作奏折,拟初一早上具折,因前奏举行日讲,圣上已允谕于百日后举行兹折要,将如何举行之法,切实是奏也。

廿九日申刻,接到大人二月廿一日手示,内六弟一信,九弟二十六之信,并大弟与他之信,一并付来,知堂上四位大人康健如常,合家平安,父母亲大人俯允来京,男等内外不胜欣!手谕云:“起程要待潢男冬两季归,明年二月,潢男仍送二大人进京云云。”男等效谨从命,叔父一二年内既不肯来,男等亦不敢强,潢男归家,或九月,或十月,容再定妥,男等内外及两孙孙女皆好,堂上大人不必悬念,余俟续禀。(道光三十年三月三十日)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是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曾国藩家书》 为政篇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