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唐朝】 魏征

《隋书》是由唐朝魏征编撰,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隋书》。参加隋书编修的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
魏征《隋书》
《隋书》 【唐朝】 魏征

隋书》是由唐朝魏征编撰,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隋书》。参加隋书编修的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六三六年(贞观十年),记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年)至隋恭帝义宁二年(618年)共38年历史。隋书的帝纪、列传和其他四朝史同时完成,合称「五代史」。

《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

《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

现行《隋书》共八十五卷,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纪传部分,由魏徵主编,成书于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另一部分为史志部分,始修于贞观十五年(641年),成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是由长孙无忌监修的。 《隋书》的修史水平是较高的。一是因为当时唐朝集中了一大批有才之士:先后参加编写的孔颖达、许敬宗、于志宁皆名列贞观时期著名的“十八学士”之列;颜师古是当时名垂一时的经史大师;负责修撰天文、律历的是唐代著名天文学李淳风。这样,《隋书》的修撰,便得到了学术上的保证。二是因为修史当时离亡隋时间较近,有不少隋朝的史料尚可资证。如隋人王劭撰的《隋书》八十卷,便保存着许多隋王朝的诏策。此外,当时也还存有数十卷《开皇起居注》等。更重要的是,唐贞观时离隋炀帝时不过二十余年,有许多隋朝遗老仍健在于世,可以通过访查直补史事。

《旧唐书·孙思》便载:“魏徵等受诏修齐、梁、陈、周、隋五代史,恐有遗漏,屡访之。”说明修《隋书》时,史官们曾访问过不少人。还有不少修史的作者本人就在隋朝生活过,有着亲身的经历,因而史实也就较为准确。三是作为主编的魏徵,历史上素称谏臣,号为“良史”,他主编修史时一般能坚持据事直书,不像后代史书的一些纪传有那么多的忌讳。

《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隋书》还有个优点,就是比起其它同类史书来,它较少隐讳。比如,尽管虞世南在唐朝已成为唐太宗十分信任的大臣,但纪传中写到他哥哥虞世基的罪恶时,丝毫不加掩饰,再如,尽管裴矩、何稠等人已为唐臣,但对他们在隋朝的作为,也不加任何掩饰。这些方面都是《隋书》胜于其它史书的地方。当然,《隋书》的作者也不免历史的局限,因为碍于情面或政治上某些因素,在写到某些人物时也有回护或偏爱的地方。如卷六十六中的《房彦谦传》便是一例,房彦谦官微职卑,位不过州司马、县令,一生又无重大事迹可记,只因为他是唐太宗时的宰房玄龄的父亲,使破格收入列传。这在封建社会的史书里,也算是难以避免的吧。

《隋书》另一个可取的地方,是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保留了丰富的资料。南北朝时期,留下来的典章制度方面的史料极少,而《隋书》的史志部分,多达三十卷,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十志。这十志不仅叙述了隋朝的典章制度,而且概括了梁、陈、北齐、北周的政治、经济情况,有的甚至追溯到汉魏。例如《食货志》记载了自东晋以来的等级制度和货币制度;《地理志》记载了南北朝以来的建置沿革;《律历志》和《天文志》总结了南北朝以后一百多年来天文学方面的成就;关于祖冲之的圆周率的详细记录,也保存在《隋书》中。

《隋书》的《经籍志》是继《汉书·艺文志》后的一部十分重要的目录书,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我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我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我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我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汉书·艺文志》曾把天下图书分编为六大类,到东晋李充造《四部书目》,始分书籍为四部。《隋书·经籍志》吸取其长,正式将各类书籍标出经、史、子、集四大类,其下再分四十小类。这种图书分类法,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

《隋书》也有不克服的缺点。例如它过分强调“天道”和“帝王之道”,这当然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此外,由于隋末丧乱,图书散佚严重,因此在撰写时,也常常有史料不足的缺陷。有些传只能注明“图籍在记,多从散逸,不能详备”,造成某些传记空洞无物。这当然是不能苛求于古人的。

关于《隋书》的表志有:万斯同:《隋诸王世表》。

万斯同:《隋将相大臣年表》。

黄大华:《隋唐之际月表》。自大业七年(611)至贞观二年(628),按月表列起兵者兴亡。

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地理志》以隋代统一的疆域为纲,梁陈齐周时的沿革列于注中,时有疏漏错误,为杨氏考证重点所在。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主要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齐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1800):《隋书经诺志考证》。只有史部十三卷。一说此书本名《史籍考》,后人误改。注意辑录佚文,而于书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详考。姚振宗(1842—1906):《隋书经籍志考证》。推寻志中所收书籍之本末源流,补直考订志所遗漏,远较章书为详备。

补:其他考订著作一览。

隋书考证 清·傅云龙校。

隋书札记 清·李慈铭著。

隋书斠议 清·罗振玉著。

《隋书》也有不少失误,如《天文志》载“普通元年……九月乙亥,有星晨见东方,光烂如火。占曰:“国皇见,有内难,有急兵反叛。”其三年,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资治通鉴》、《梁书·武帝纪下》皆载普通二年六月丁卯。

查看该书籍完整介绍

目录分页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二十六

    ○宇文述云定兴宇文述,字伯通,代郡武川人也。本姓破野头,役属鲜卑俟豆归,后从其主为宇文氏。父盛,周上柱国。述少骁锐,便弓马。年十一时,有相者谓述曰:“公子善自爱,后当位极人臣。”周武帝时,以父军功,...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二十七

    ○王韶王韶,字子相,自云太原晋阳人也,世居京兆。祖谐,原州刺史。父谅,早卒。韶幼而方雅,颇好奇节,有识者异之。在周累以军功官至车骑大将军、议同三司。复转军正。武帝既拔晋州,意欲班师,韶谏曰:“齐失纪...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二十八

    ○樊子盖樊子盖,字华宗,庐江人也。祖道则,梁越州刺史。父儒,侯景之乱奔于齐,官至仁州刺史。子盖解褐武兴王行参军,出为慎县令,东汝、北陈二郡太守,员外散骑常侍,封富阳县侯,邑五百户。周武帝平齐,授仪同...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二十九

    ○李圆通李圆通,京兆泾阳人也。父景,以军士隶武元皇帝,因与家僮黑女私,生圆通。景不之认,由是孤贱,给使高祖家。及为隋国公,擢授参军事。初,高祖少时,每宴宾客,恆令圆通监厨。圆通性严整,左右婢仆咸所敬...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

    ○周罗周罗,字公布,九江寻阳人也。父法暠,仕梁冠军将军、始兴太守、通直散骑常侍、南康内史,临蒸县侯。罗年十五,善骑射,好鹰狗,任侠放荡,收聚亡命,阴习兵书。从祖景彦诫之曰:“吾世恭谨,汝独放纵...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一

    ○李谔李谔,字士恢,赵郡人也。好学,解属文。仕齐为中书舍人,有口辩,每接对陈使。周武帝平齐,拜天官都上士,谔见高祖有奇表,深自结纳。及高祖为丞相,甚见亲待,访以得失。于时兵革屡动,国用虚耗,谔上《重...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二

    ○虞世基虞世基,字茂世,会稽余姚人也。父荔,陈太子中庶子。世基幼沉静,喜愠不形于色,博学有高才,兼善草隶。陈中书令孔奂见而曰:“南金之贵,属在斯人。”少傅徐陵闻其名,召之,世基不往。后因公会,陵一见...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三

    ○宇文恺宇文恺,字安乐,杞国公忻之弟也。在周,以功臣子,年三岁,赐爵双泉伯,七岁,进封安平郡公,邑二千户。恺少有器局。家世武将,诸兄并以弓马自达,恺独好学,博览书记,解属文,多伎艺,号为名父公子。初...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四

    ○王劭王劭,字君懋,太原晋阳人也。父松年,齐通直散骑侍郎。劭少沈默,好读书。弱冠,齐尚书仆射魏收辟参开府军事,累迁太子舍人,待诏文林馆。时祖孝徵、魏收、阳休之等尝论古事,有所遗忘,讨阅不能得,因呼劭...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五

    ○杨玄感李子雄赵元淑斛斯政刘元进杨玄感,司徒素之子也。体貌雄伟,美须髯。少时晚成,人多谓之痴,其父每谓所亲曰:“此兒不痴也。”及长,好读书,便骑射。以父军功,位至柱国,与其父俱为第二品,朝会则齐列。...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六

    ○诚节《易》称:“圣人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又云:“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然而士之立身成名,在乎仁义而已。故仁道不远,则杀身以成仁,义重于生,则捐生而取义。是以龙逢投躯于夏癸,比干竭节于商辛,申蒯...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七

    ○孝义《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论语》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吕览》云:“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万事之纲纪也。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八

    ○循吏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故人敬而悦之,爱而亲之。若子产之理郑国,子...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三十九

    ○酷吏夫为国之体有四焉:一曰仁义,二曰礼制,三曰法令,四曰刑罚。仁义礼制,政之本也,法令刑罚,政之末也。无本不立,无末不成。然教化远而刑罚近,可以助化而不可以专行,可以立威而不可以繁用。《老子》曰:...

  • 《隋书》 列传 ▪ 列传·卷四十

    ○儒林儒之为教大矣,其利物博矣。笃父子,正君臣,尚忠节,重仁义,贵廉让,贱贪鄙,开政化之本源,凿生民之耳目,百王损益,一以贯之。虽世或污隆,而斯文不坠,经邦致治,非一时也。涉其流者,无禄而富,怀其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