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条约 hǔ mén tiáo yuē
虎门条约
词语释义
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英国乘鸦片战争胜利的余威,胁迫我国订立虎门补遗条约十七条。其内容为片面最惠条款,承认领事裁判权,值百抽五的协议税率及租界的成立。此次条约成立,各国相继效尤,我国从此沦为次殖民地。
民国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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