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举权 jiū jǔ quán

jiūquán

词语释义

监察院的职权之一。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监察委员认为公务人员有违法或失职行为,应先予以停职或做其他紧急处分时,得经监察委员提议、审查及决定,以书面向其主管长官或上级长官提出纠举案。

民国音标

ㄐ|ㄡ ㄐㄩˇ ㄑㄩㄢ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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