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失调名 【宋朝】 【词】 左誉

    无所事,盈盈秋水,淡淡春山。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贻白永年诗 【唐朝】 【诗】 樵夫

    清秋无所事,乘露出遥天。凭仗樵人语,相期白永年。

  • 国学名著《智囊全集》

    《智囊全集》 - 曹参 【明朝】 【文】 冯梦龙

    【原文】 曹参被召,将行,属其后相:“以齐狱市为寄。”后相曰:“治无大此者乎?”参曰:“狱市所以并容也,今扰之,奸人何所容乎?”参既入相,一遵何约束,唯日夜饮醇酒,无所事事。宾客来者皆欲有言,至,则参辄饮以醇酒;间有言,又饮之,醉而后已,终莫能开说。惠帝怪参不治事,嘱其子中大夫窋私以意叩之。窋以休沭归,谏参。参怒,笞之二百。帝让参曰:“与窋何治乎?乃者吾使谏君耳。”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视臣能孰曹参与萧何?”帝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是也…

  • 国学名著《易传》

    《易传》 - 象传上·讼 【先秦】 【文】 孔子后学

    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食旧德,从上吉也。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讼元吉,以中正也。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 国学名著《战国策》

    《战国策》 - 或谓韩相国 【汉朝】 【文】 刘向

    或谓韩相国曰:“人之所以善扁鹊者,为有臃肿也;使善扁鹊而无臃肿也,则人莫之为之也。今君以所事善平原君者,为恶于秦也;而善平原君乃所以恶于秦也。愿君之熟计之也。”…

  • 国学名著《全宋词》

    《全宋词》 - 齐天乐(戊申百五王野处酌别) 【宋朝】 【词】 柴望

    青青杨柳丝丝雨,他乡又逢寒食。几度刘郎,当年曼倩,迢递水村烟驿。寻踪访迹。正马上相逢,杏花狼藉。惟有沙边,旧时鸥鹭似相识。天涯流浪最久,十年何所事,幽愫历历。换字鹅归,看梅鹤去,回首征衫泪渍。新欢旧忆。笑客处如归,归处如客。独倚危阑,乱山无数碧。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同清江师月夜听坚正二上人为怀州转法华经歌 【唐朝】 【诗】 朱湾

    若耶谿畔云门僧,夜闲燕坐听真乘。莲花秘偈药草喻,二师身住口不住。凿井求泉会到源,闭门避火终迷路。前心后心皆此心,梵音妙音柔软音。清泠霜磬有时动,寂历空堂宜夜深。向来不寐何所事,一念才生百虑息。风翻乱叶林有声,雪映闲庭月无色。玄关密迹难可思,醒人悟兮醉人疑。衣中系宝觉者谁,临川内史字得之。

  • 国学名著《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 - 卷十三·韩馥刘璋 【宋朝】 【文】 洪迈

    韩馥以冀州迎袁绍,其僚耿武、闵纯、李历、赵浮、程涣等谏止之,馥不听。绍既至,数人皆见杀。刘璋迎刘备,主簿黄权,王累,名将杨怀、高沛止之,璋逐权,不纳其言,二将后为备所杀。王浚受石勒之诈,督护孙纬及将佐皆欲拒勒,浚怒欲斩之,果为勒所杀。武、纯、怀、沛诸人谓之忠于所事可矣,若云择君,则未也。呜呼!生于乱世,至死不变,可不谓贤矣乎?…

  • 国学名著《古文观止》

    《古文观止》 - 阅江楼记 【明朝】 【文】 宋濂

    金陵为帝王之州。自六朝迄于南唐,类皆偏据一方,无以应山川之王气。逮我皇帝,定鼎于兹,始足以当之。由是声教所暨,罔间朔南;存神穆清,与天同体。虽一豫一游,亦可为天下后世法。京城之西北有狮子山,自卢龙蜿蜒而来。长江如虹贯,蟠绕其下。上以其地雄胜,诏建楼于巅,与民同游观之乐。遂锡嘉名为“阅江”云。 登览之顷,万象森列,千载之秘,一旦轩露。岂非天造地设,以俟大一统之君,而开千万世之伟观者欤?当风日清美,法驾幸临,升其崇椒,凭阑遥瞩,必悠然而动遐思。见江汉之朝宗,诸侯之述职,城池之高深,关阨之严固…

  • 国学名著《周易》

    《周易》 - 讼(卦六) 【先秦】 【文】 周文王

    纷争不可避免 【原文】 (坎下乾上)讼(1):有孚,窒惕(2),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 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3),小有言,终吉。 九二:不克讼(4),归而通其邑人三百户(5)。无眚(6)。 六三:食旧德(7)。贞厉(8),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9)。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10),终朝三褫之(11)。【注释】 ①讼是本卦标题。讼的意思是争斗。本卦的内容主要讲人与人之间的纠 纷和斗争。②窒;用作“侄”,意思是戒惧。窒惕:戒惧警惕。③ 永:……

  • 国学名著《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 - 卷九·皇甫湜正闰论 【宋朝】 【文】 洪迈

    晋魏以来,正闰之说纷纷,前人论之多矣。盖以宋继晋,则至陈而无所终;由隋而推之,为周为魏,则上无所起。故司马公于《通鉴》取南朝承晋讫于陈亡,然后系之隋开皇九年,姑藉其年以纪事,无所抑扬也。唯皇甫湜之论不然,曰:“晋之南迁,与平王避戎之事同。而元魏种实匈奴,自为中国之位号。谓之灭耶,晋实未改;谓之禅耶,已无所传。而往之著书者有帝元,今之为录者皆闰晋,失之远矣。晋为宋,宋为齐,齐为梁,江陵之灭,则为周矣。陈氏自树而夺,无容于言。故自唐推而上,唐受之隋,隋得之周,周取之梁,推梁而上以至于尧、舜,为得天下…

  • 国学名著《商君书》

    《商君书》 - 垦令 【先秦】 【文】 商鞅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 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 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别则国安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

  • 国学名著《道德经》

    《道德经》 - 第五十章 【先秦】 【文】 李耳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於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路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 国学名著《道德经》

    《道德经》 - 第八十章 【先秦】 【文】 李耳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 国学名著《金刚经》

    《金刚经》 - 威仪寂静 【汉朝】 【文】 佚名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 国学名著《孟子》

    《孟子》 - 尽心章句上·第四十四节 【先秦】 【文】 孟子

    孟子曰:“于不可已而已者,无所不已;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其进锐者,其退速。”…

  • 国学名著《北溪字义》

    《北溪字义》 - 卷下·中和 【文】 陈淳

    中和是就性情说。大抵心之体是性,性不是个别物,只是心中所具之理耳。只这理动出外来便是情。中是未接事物,喜怒哀乐未发时,浑沦在这里,无所偏倚,即便是性。及发出来,喜便偏于喜,怒便偏于怒,不得谓之中矣。然未发之中,只可言不偏不倚,却下不得过不及字。及发出来皆中节,方谓之和。和是无所乖戾,只里面道理发出来,当喜而喜,当怒而怒,无所乖戾于理,便是中节。中节亦只是得其当然之理,无些过,无些不及,与是理不相…

  • 国学名著《庄子》

    《庄子》 - 说剑 【先秦】 【文】 庄子及门徒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 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太子悝患之,募左 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 “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 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 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 ,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

  • 国学名著《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 - 卷二·求为可知 【宋朝】 【文】 洪迈

    “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已知,求为可知也。”为之说者,皆以为当求为可知之行。唯谢显道云:“此论犹有求位求可知之道,在至论则不然,难用而莫我知,斯我贵矣,夫复何求?”予以为君子不以无位为患,而以无所立为患;不以莫已知为患,而以求为可知为患。第四句盖承上文言之。夫求之有道,若汲汲然求为可知,则亦无所不至矣。…

  • 国学名著《龙城录》

    《龙城录》 - 魏征嗜醋芹 【文】 柳宗元

    魏左相忠言谠论,替襄万几,诚社稷臣。有曰退朝,太宗笑谓侍臣曰:此羊鼻公不知遗何好而能动其情?侍臣曰:魏征嗜醋芹,每食之欣然称快,此见其真态也。明曰召赐食,有醋芹三杯,公见之欣喜翼然,食未竟而芹已尽。太宗笑曰:卿谓无所好,今朕见之矣。公拜谢曰:君无为故无所好,臣执作从事,独僻此收敛物。太宗默而感之,公退,太宗仰睨而三叹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