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荀彧攸贾诩传 【魏晋】 【文】 陈寿

    荀彧字文若,颖川颖阴人也。祖父淑,字季和,朗陵令。当汉顺、桓之间,知名当世。有子八人,号曰八龙。彧父绲,济南相。叔父爽,司空。 彧年少时,南阳何颙异之,曰:“王佐才也。”永汉元年,举孝廉,拜守宫令。董卓之乱,求出补吏。除亢父令,遂弃官归,谓父老曰:“颖川,四战之地也,天下有变,常为兵冲,宜亟去之,无久留。”乡人多怀土犹豫,会冀州牧同郡韩馥遣骑迎之,莫有随者,彧独将宗族至冀州。而袁绍已夺馥位,待彧以上宾之礼。彧弟谌及同郡辛评、郭图,皆为绍所任。或度绍终不能成大事,时太祖为奋武将军,在东郡,初平二年…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张乐于张徐传 【魏晋】 【文】 陈寿

    张辽字文远。雁门马邑人也。本聂壹之后,以避怨变姓。少为郡吏。汉末,并州刺史丁原以辽武力过人,召为从事,使将兵诣京都。何进遣诣河北募兵,得千余人。还,进败,以兵属董卓。卓败,以兵属吕布,迁骑都尉。布为李傕所败,从布东奔徐州,领鲁相,时年二十八。太祖破吕布于下邳,辽将其众降,拜中郎将,赐爵关内侯。数有战功,迁裨将军。袁绍破,别遣辽定鲁国诸县。与夏侯渊围昌豨于东海,数月粮尽,仪引军还,辽谓渊曰:“数日已来,每行诸围,豨辄属目视辽。又其射矢更稀,此必豨计犹豫,故不力战。辽欲挑与语,傥可诱也?”乃使谓豨曰…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 【魏晋】 【文】 陈寿

    李典字曼成,山阳巨野人也。典从父乾,有雄气,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破黄巾于寿张,又从击袁术,征徐州。吕布之乱,太祖遣乾还乘氏,慰劳诸县。布别驾薛兰、治中李封招乾,欲惧叛,乾不听,遂杀乾。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与诸将击兰、封。兰、封破,从平兖州诸县有功,稍迁青州刺史。整卒,典徙颍阴令,为中郎将,将整军,迁离狐太守。 时太祖与袁绍相拒官渡,典率宗族及部曲输谷帛供军。绍破,以典为裨将军,屯安民。太祖击谭、尚于黎阳,使典与程昱等以船运军粮。会尚遣魏郡太守高蕃将兵屯河上,绝水道,太祖敕典、…

  • 国学名著《五代史阙文》

    《五代史阙文》 - 周史四篇 【文】 王禹偁

    太祖冯道(事迹相因,故君臣同序)周太祖在汉隐帝朝,为枢密使,将兵伐河中李守贞时,冯道守太师,不与朝政,以疾请告。周祖谒道于私第,问伐蒲策。道辞以不在其位,不敢议国事。周祖固问之,道不得已,谓周祖曰:“相公颇知博乎”周祖微时好蒲博,屡以此抵罪,疑道讥己,勃然变色。道曰:“是行亦犹博也。夫博,财多者气豪而胜,财寡者心怯而输。守贞在晋,累典禁兵,自为军情附己,遂谋反耳。今相公诚能不惜官钱,广施恩爱…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和常杨杜赵裴传 【魏晋】 【文】 陈寿

    和洽字阳土,汝南西平人也。举孝廉,大将军辟,皆不就。袁绍在冀州,遣使迎汝南士大夫。洽独以“冀州土平民强,英桀所利,四战之地。本初乘资,虽能强大,然雄豪方起,全未可必也。荆州刘表无他远志,爱人乐士,土地险阻,山夷民弱,易依倚也。”遂与亲旧惧南从表,表以上客待之。洽曰:“所以不从本初,辟争地也。昏世之主,不可黜近,久而阽危,必有谗慝间其中者。”遂南度武陵。 太祖定荆州,辟为丞相掾属。时毛玠、崔琰并以忠清干事,其选用先尚俭节。洽言曰:“天下大器,在位与人,不可以一节俭也。俭素过中,自以处身则可,以此节…

  • 国学名著《孔子家语》

    《孔子家语》 - 庙制 【汉朝】 【文】 佚名

    衛將軍文子將立三軍之廟於其家,使子羔訪於孔子.子曰:「公廟設於私家,非古禮之所及,吾弗知.」子羔曰:「敢問尊卑上下立廟之制,可得而聞乎?」孔子曰:「天下有王,分地建國設祖宗,乃為親疏貴賤多少之數.是故天子立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七,太祖近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焉,享嘗乃止;諸侯立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曰祖考廟,享嘗乃止;大夫立三廟,一昭一穆,與太廟而三,曰皇考廟,享嘗乃止;士立一廟,曰考廟,王考無廟,合而享嘗乃止;庶人無廟,四時祭於寢.此自有虞以至于周之所不變也.凡四代帝王…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袁张凉国田王邴管传 【魏晋】 【文】 陈寿

    袁涣宇曜卿,陈郡扶乐人也。父滂,为汉司徒。当时诸公子多越法度,而涣清静,举动必以礼。郡命为功曹,郡中奸吏皆自引去。后辟公府,举高第,迁侍御史。除谯令,不就。刘备之为豫州,举涣茂才。后避地江、淮间,为袁术所命。术每有所咨访,涣常正议,术不能抗,然敬之不敢不礼也。顷之,吕布击术于阜陵,涣往从之,遂复为布所拘留。布初与刘备和亲,后离隙。布欲使涣作书詈辱备,涣不可,再三强之,不许。布大怒,以兵胁涣曰:“为之则生,不为则死。”涣颜色不变,笑而应之曰:“涣闻唯德可有辱人,不闻以骂。使彼固君子邪,且不耻将军之…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程郭董刘蒋刘传 【魏晋】 【文】 陈寿

    程昱宇仲德,东郡东阿人也。长八尺三寸,美须髯。黄巾起,县丞王度反应之,烧仓库。县令逾城走,吏民负老幼东奔渠丘山。昱使人侦视度,度等得空城不能守。出城西五六里止屯。昱谓县中大姓薛房等曰:“今度等得城郭不能居,其势可知。此不过欲虏掠财物,非有坚甲利兵攻守之志也。今何不相率还城而守之?且城高厚,多谷米,今若还求令,共坚守,度必不能久,攻可破也。”房等以为然。吏民不肯从,曰:“贼在西,但有东耳。”昱谓房等:“愚民不可计事。”乃密遣数骑举幡于东山上,令房等望见,大呼言“贼已至”,便下山趣城,吏民奔走随之,…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 【魏晋】 【文】 陈寿

    崔琰字季珪,清河东武城人也。少朴讷,好击剑,尚武事。年二十三,乡移为正,始感激,读《论语》、《韩诗》。至年二十九,乃结公孙方等就郑玄受学。学未期,徐州黄巾贼攻破北海,玄与门人到不其山避难。时谷籴县乏,玄罢谢诸生。琰既受遣,而寇盗充斥,西道不通。于是周旋青、徐、兖、豫之郊,东下寿春,南望江、湖。自去家四年乃归,以琴书自娱。 大将军袁绍闻而辟之。时士卒横暴,掘发丘陇。琰谏曰:“昔孙卿有言:”士不素教,甲兵不利,虽汤武不能以战胜。‘今道路暴骨,民未见德,宜敕郡县俺骼埋胔,示憎怛之爱,追文王之仁。“绍以…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诸夏侯曹传 【魏晋】 【文】 陈寿

    夏侯惇字元让,沛国谯人,夏侯婴之后也。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由是以烈气闻。太祖初起,惇常为裨将,从征伐。太祖行奋武将军,以惇为司马,别屯白马,迁折冲校尉,领东郡太守。太祖征陶谦,留惇守濮阳。张邈叛迎吕布,太祖家在鄄城,惇轻军往赴,适与布会,交战。布退还,遂入濮阳,袭得惇军辎重。遣将伪降,共执持惇,责以宝货,惇军中震恐。惇将韩浩乃勒兵屯惇营门,召军吏诸将,皆案甲当部不得动,诸营乃定。遂诣惇所,叱持质者曰:“妆等凶逆,乃敢执劫大将军,复欲望生邪!且吾受命讨贼,宁能以一将军之故,而纵汝…

  • 国学名著《金史》

    《金史》 - 第二 【元朝】 【文】 脱脱

    太祖 太祖应乾兴运昭德定功仁明庄孝大圣武元皇帝,讳旻,本讳阿骨打,世祖第二子也。母曰翼简皇后拏懒氏。辽道宗时有五色云气屡出东方,大若二千斛囷仓之状,司天孔致和窃谓人曰:“其下当生异人,建非常之事。天以象告,非人力所能为也。”咸雍四年戊申七月一日,太祖生。幼时与群儿戏,力兼数辈,举止端重,世祖尤爱之。世祖与腊碚、麻产战于野鹊水,世祖被四创,疾困,坐太祖于膝,循其发而抚之,曰:“此儿长大,吾复何忧?”十岁,好弓矢。甫成童,即善射。一日,辽使坐府中,顾见太祖手持弓矢,使射群乌,连三发皆中。辽使矍然曰:……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吕布张邈臧洪传 【魏晋】 【文】 陈寿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以骁武给并州。刺史丁原为骑都尉,屯河内,以布为主簿,大见亲待。灵帝崩,原将兵诣洛阳。[一]与何进谋诛诸黄门,拜执金吾。进败,董卓入京都,将为乱,欲杀原,并其兵觽。卓以布见信于原,诱布令杀原。布斩原首诣卓,卓以布为骑都尉,甚爱信之,誓为父子。 注[一]英雄记曰:原子建阳。本出自寒家,为人麤略,有武勇,善骑射。为南县吏,受使不辞难,有警急,追寇虏,辄在其前。裁知书,少有吏用。 布便弓马,膂力过人,号为飞将。稍迁至中郎将,封都亭侯。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韂.…

  • 国学名著《农桑辑要》

    《农桑辑要》 - 栽桑柘附·桑杂类 【元朝】 【文】 佚名

    《齐民要术》:椹熟时,多收,曝干之,凶年粟少,可以当食。《魏略》曰:杨沛为新郑长。兴平末,人多饥穷。沛课民益畜干椹,收萱豆:阅其有余,以补不足,积聚千余斛。会太祖西迎天子,所将千人皆无粮;沛谒见,乃进干椹,太祖甚善。及太祖辅政,超为邺令,赐生口十人,绢百匹,既欲励之,且以报干椹也。今自河以北,大家收百石,少者尚数十斛,故杜、葛乱后,饥馑荐臻,惟仰以全躯命,数州之内,民死而生者,干椹之力也。 《务本新书》:桑椹:平时以枣、椹拌馅,煿饼食之,甜而有益。 椹子煎:采熟椹,盆内微研;以布纽汁,瓷器盛顿。…

  • 国学名著《金史》

    《金史》 - 第八 【元朝】 【文】 脱脱

    ○撒改 宗宪本名阿懒 习不失 宗亨本名挞不也 宗贤本名赛里 石土门 忠本名迪古乃 习室 思敬本名撒改 撒改者,景祖孙,韩国公劾者之长子,世祖之兄子也。劾者于次最长。景祖方计定诸部,爱世祖胆勇材略。及诸子长,国俗当异宫居,而命劾者与世祖同邸,劾者专治家务,世祖主外事。世祖袭节度使,越劾孙而传肃宗、穆宗,皆景祖志也。穆宗初袭位,念劾者长兄不得立,遂命撒改为国相。 穆宗履藉父兄址业,锄除强梗不服己者,使撒改取马纪岭道攻阿疏,穆宗自将,期阿疏城下会军。撒改行次阿不塞水,乌延部斜勒勃堇来谒,谓撒改曰:“……

  • 国学名著《智囊全集》

    《智囊全集》 - 韩琦 【明朝】 【文】 冯梦龙

    【原文】 太宗、仁宗尝猎于大名之郊,题诗数十篇,贾昌朝时刻于石。韩琦留守日,以其诗藏于班瑞殿之壁。客有劝琦摹本以进者。琦曰:“修之得已,安用进为?”客亦莫谕琦意。韩绛来,遂进之。琦闻之,叹曰:“昔岂不知进耶?顾上方锐意四夷事,不当更导之耳。” 石守道编《三朝圣政录》,将上。一日求质于琦,琦指数事:其一,太祖惑一宫鬟,视朝晏。群臣有言,太祖悟,伺其酣寝,刺杀之。琦曰:“此岂可为万世法?已溺之,乃恶其溺而杀。彼何罪?使其复有嬖,将不胜其杀矣。”遂去此等数事。守道服其精识。…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武帝纪 【魏晋】 【文】 陈寿

    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一]桓帝世,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二]养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三]嵩生太祖。 注[一]*[曹瞒传曰]*:太祖一名吉利,小字阿瞒。王沈魏书曰:其先出于黄帝。当高阳世,陆终之子曰安,是为曹姓。周武王克殷,存先世之后,封曹侠于邾。春秋之世,与于盟会,逮至战国,为楚所灭。子孙分流,或家于沛。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世袭爵土,绝而复绍,至今适嗣国于容城。 注[二]司马彪续汉书曰:腾父节,字符伟,素以仁厚称。邻人有亡…

  • 国学名著《反经》

    《反经》 - 伐交 【唐朝】 【文】 赵蕤

    孙子曰:“善用兵者,使交不得合。”何以明之? 昔楚莫敖将盟贰、轸(贰、轸,二国名也。),郧人军于蒲骚,将以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于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虞,度也。四邑:随、绞、州、蓼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虚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从之,遂败郧师于蒲骚。 汉宣帝时,先零与罕开羌解仇,合党为寇。帝命赵充国先诛罕开,充国守便宜,不从,上书曰:“先零羌虏,欲为背叛,故与罕开解仇,然其私心不能忘,恐汉兵至而罕开背之也。…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刘司马梁张温贾传 【魏晋】 【文】 陈寿

    刘馥字元颖,沛国相人也。避乱扬州,建安初,说袁术将戚寄、秦翊,使率众与俱诣太祖太祖悦之,司徒辟为掾。后孙策所置庐江太守李述,攻杀扬州刺史严象,庐江梅乾、雷绪、陈兰等聚数众万在江、淮间,郡县残破。太祖方有袁绍之难,谓馥可任以东南之事,遂表为扬州刺史。馥既受命,单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南怀绪等,皆安集之,贡献相继。数年中恩化大行,百姓乐其政,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于是聚诸生,立学校,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又商为城垒,多积木石,编作草苫数千万枚,益贮鱼膏数千斛…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后妃传 【魏晋】 【文】 陈寿

    易称“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古先哲王,莫不明后妃之制,顺天地之德,故二妃嫔妫,虞道克隆,任、姒配姬,周室用熙,废兴存亡,恒此之由。春秋说云天子十二女,诸侯九女,考之情理,不易之典也。而末世奢纵,肆其侈欲,至使男女怨旷,感动和气,惟色是崇,不本淑懿,故风教陵迟而大纲毁泯,岂不惜哉!呜呼,有国有家者,其可以永鉴矣! 汉制,帝祖母曰太皇太后,帝母曰皇太后,帝妃曰皇后,其余内官十有四等。魏因汉法,母后之号,皆如旧制,自夫人以下,世有增损。太祖建国,始命王后,其下五等:有夫人,有…

  • 国学名著《三国志》

    《三国志》 - 桓二陈徐卫卢传 【魏晋】 【文】 陈寿

    桓阶字伯绪,长沙临湘人也。仕郡功曹。太守孙坚举阶孝廉,除尚书郎。父丧还乡里。会坚击刘表战死,阶冒难诣表乞坚丧,表义而与之。后太祖与袁绍相拒于官渡,表举州以应绍。阶说其太守张羡,曰:“夫举事而不本于义,未有不败者也。故齐桓率诸侯以尊周,晋文逐叔带以纳王。今袁氏反此,而刘牧应之,取祸之道也。明府必欲立功明义,全福远祸,不宜与之同也。”羡曰:“然则何向而可?”阶曰:“曹公虽弱,仗义而起,救朝廷之危,奉王命而讨有罪,孰敢不服?今若举四郡保三江以待其来,而为之内应,不亦可乎!”羡曰:“善。”乃举长沙及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