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 - 第四回 齐州城豪杰奋身 植树岗唐公遇盗 【明朝】 【文】 褚人获

    诗曰: 知己无人奈若何?斗牛空见气嵯峨。 黯生霜刃奇光隐,尘锁星文晦色多。 匣底钅舌锋悲自扁,水中清影倩谁磨? 华阴奇士难相值,只伴高人客舍歌。 这首诗名为“宝剑篇”。单说贤才埋没,拂拭无人,总为天下无道,豪杰难容。便是有才如李渊,尚且不容于朝廷,那草泽英雄,谁人鉴赏?也只得混迹尘埃,待时而动了。况且上天既要兴唐灭隋,自藏下一干亡杨广的杀手,辅李渊的功臣。不惟在沙场上一刀一枪,开他的基业,还在无心遇合处,救他的阽危。这英雄是谁?姓秦,名琼,字叔宝,山东历城人,乃祖是北齐领军大将秦旭,父是北齐武……

  • 国学名著《三遂平妖传》

    《三遂平妖传》 - 第三回 【文】 罗贯中,冯梦龙

    胡黜兒村裏鬧貞娘趙大郎林中尋狐跡橫生變化亦多途,妖幻從來莫過狐。假佛裝神人不識,何疑今日聖姑姑。話說諸蟲百獸,多有變幻之事,如黑魚漢子、白螺美人、虎為僧為嫗、牛稱王、豹稱將軍、犬為主人、鹿為道士、狼為小兒,見於小說他書,不可勝數。就中惟猿猴二種,最有靈性。算來總不如狐成妖作怪,事跡多端。這狐生得口銳鼻尖、頭小尾大,毛作黃色,其有玄狐白狐,則壽多而色變也。按玄中記云:「狐五十歲能變化為人;百歲能知…

  • 国学名著《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宋纪六十九 【文】 毕沅

    起玄黓困敦正月,尽昭阳赤奋若十二月,凡二年。○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五年(辽咸雍八年)春,正月,辽北部叛,乌库德寽勒部详衮耶律巢率师进讨,癸未,遣使奏捷。辽主以战多杀人,饭僧于南京、中京。甲申,辽主如鱼儿泺。己丑,诏听降羌归国。己亥,置京城逻卒,察谤议时政者,收罪之。辛丑,司天监灵台郎亢瑛言:“天久阴,星失度,宜罢免王安石。”帝以瑛状付中书,安石遂谒告。诏刺配英州…

  • 国学名著《二刻拍案惊奇》

    《二刻拍案惊奇》 - 卷十一 满少卿饥附饱? 焦文姬生仇死报 【明朝】 【文】 凌濛初

    诗云: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赠君,谁有不平事? 话说天下最不平的,是那负心的事,所以冥中独重其罚,剑侠专诛其人。那负心中最不堪的,尤在那夫妻之间。盖朋友内忘恩负义,拚得绝交了他,便无别话。惟有夫妻是终身相倚的,一有负心,一生怨恨,不是当耍可以了帐的事。古来生死冤家,一还一报的,独有此项极多。 宋时衢州有一人,姓郑,是个读书人,娶着会稽陆氏女,姿容娇媚。两个伉俪绸缨,如胶似漆。一日,正在枕席情浓之际,郑生忽然对陆氏道:“我与你二人相爱,已到极处了。万一他日不能到底,我今日先与你说过:…

  • 国学名著《呻吟语》

    《呻吟语》 - 卷一·礼集·谈道 【文】 吕坤

    大道有一条正路,进道有一定等级。圣人教人只示以一定之成法,在人自理会;理会得一步再说与一步,其第一步不理会到十分,也不说与第二步。非是苦人,等级原是如此。第一步差一寸,也到第二步不得。孔子于赐,才说与他一贯,又先难他“多学而识”一语。至于仁者之事,又说:“赐也,非尔所及。”今人开口便讲学脉,便说本体,以此接引后学,何似痴人前说梦?孔门无此教法。有处常之五常,有处变之五常。处常之五常是经,人所共知…

  • 国学名著《诗人玉屑》

    《诗人玉屑》 - 卷十八 【文】 魏庆之

    涪翁宗派图吕居仁近时以诗得名,自言传衣江西,尝作宗派图,自豫章以降,列陈师道、潘大临、谢逸、洪刍、饶节、僧祖可、徐俯、洪朋、林敏修、洪炎、汪革、李錞、韩驹、李彭、晁冲之、江端本、杨符、谢薖、夏倪、林敏功、潘大观、何觊、王直方、僧善权、高荷,合二十五人,以为法嗣。谓其源流皆出豫章也,其宗派图序数百言,大略云:唐自李、杜之出,焜燿一世,后之言诗者,皆莫能及。至韩、柳、孟郊、张籍诸人,激昂奋厉,终不能…

  • 国学名著《儿女英雄传》

    《儿女英雄传》 - 第二十九回 证同心姊妹谈衷曲 酬素愿翁媪赴华筵 【清朝】 【文】 文康

    这部书前半部演到龙凤合配,弓砚双圆。看事迹,已是笔酣墨饱;论文章,毕竟不曾写到安龙媒正传。不为安龙媒立传,则自第一回《隐西山闭门课骥子》起,至第二十八回《宝砚雕弓完成大礼》,皆为无谓陈言,便算不曾为安水心立传。如许一部大书,安水心其日之精、月之魄、木之本、水之源也,不为立传,非龙门世家体例矣。燕北闲人知其故,故前回书既将何玉凤、张金凤正传结束清楚,此后便要入安龙媒正传。入安龙媒正传,若撇开双凤,重烦笔墨,另起楼台,通部便有“失之两橛,不成一贯”之病,所以这回书紧接上文,先表何玉凤。却说何玉凤本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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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