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金史》

    《金史》 - 第二十九 【元朝】 【文】 脱脱

    食货三 ○钱币 钱币。金初用辽、宋旧钱,天会末,虽刘豫“阜昌元宝”、“阜昌重宝”亦用之。海陵庶人贞元二年迁都之后,户部尚书蔡松年复钞引法,遂制交钞,与钱并用。正隆二年,历四十余岁,始议鼓铸。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括民间铜?器,陕西、南京者输京兆,他路悉输中都。三年二月,中都置钱监二,东曰宝源,西曰宝丰。京兆置监一。曰利用。三监铸钱,文曰“正隆通宝”,轻重如宋小平钱,而肉好字文峻整过之,与旧钱通用。 世宗大定元年,用吏部尚书张中彦言,命陕西路参用宋旧铁钱。四年,浸不行,诏陕西行户部、并……

  • 国学名著《反经》

    《反经》 - 政体 【唐朝】 【文】 赵蕤

    (议曰:夫政理,得人则兴,失人则毁。故首简才行,次论政体焉。) 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养其欲也。为天下之人,强掩弱,诈欺愚,故立天子以齐一之。谓一人之明,不能遍照海内,故立三公九卿以辅翼之。为绝国殊俗,不得被泽,故立诸侯以教诲之。夫教诲之政,有自来矣。何以言之?管子曰:“措国于不倾之地,有德也。” (周武王问于粥子曰:“寡人愿守而必存,攻而必得,为此奈何?”对曰:“攻守同道,而和与严,其备也。故曰:和可以守而严不可以守,严不若和之固也;和可以攻而严不可以攻,严不若和之得也。故诸侯发政施令,政平于人…

  • 国学名著《庄子》

    《庄子》 - 智北游 【先秦】 【文】 庄子及门徒

    知北游于玄水之上,登隐弅之丘,而适遭无为谓焉。知谓无为谓曰: “予欲有问乎若:何思何虑则知道?何处何服则安道?何从何道则得 道?”三问而无为谓不答也。非不答,不知答也。知不得问,反于白 水之南,登狐阕之上,而睹狂屈焉。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狂屈曰: “唉!予知之,将语若。”中欲言而忘其所欲言。知不得问,反于帝 宫,见黄帝而问焉。黄帝曰:“无思无虑始知道,无处无服始安道, 无从无道始得道。”知问黄帝曰:“我与若知之,彼与彼不知也,其 孰是邪?”黄帝曰:“彼无为谓 真是也,狂屈似之,我与汝终不近也。夫…

  • 国学名著《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 - 卷十九·滦阳续录一(3) 【文】 纪昀

    赵鹿泉前辈言,吕城,吴吕蒙所筑也,夹河两岸,有二土神祠,其一为唐汾陽王郭子仪,已不可解;其一为袁绍部将颜良,更不省其所自来。土人祈祷,颇为灵应,所属境周十五里,不许置一关帝祠,置则为祸。有一县令不信,值颜祠社会,亲往观之,故令伶人演三国志杂剧,狂风忽起,卷芦棚苫盖至空中,斗掷而下。伶人有死者,所属十五里内,瘟疫大作,人畜死亡,令亦大病几殆。余谓两军相敌,各为其主,此胜彼败,势不并存,此以公义杀人…

  • 国学名著《女仙外史》

    《女仙外史》 - 第八十九回 【文】 吕熊

    白鹤羽士衔金栋凌霄金箔仙人呼红云助驾燕朝自请龙虎山张真人在南都斩了猴精,世子具密表奏闻以后,只道妖寇自在殄灭之日。不料数年间,连失了淮南、江北、河南、西楚各处地方,横截了中原,弄得子南父北,只从海道通使,国势甚是穷蹙。又加塞外俺答乘中国有衅,岁岁请市索贡,诛求无厌,譬诸患病之人,心胸先有膈痞,腰背又生出痈疽,医治得那一边好?既而得了姚少师安庆大捷奏疏,燕王私喜道:“江南高枕无忧。我今出兵先伐俺答…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一百十回 文鸯单骑退雄兵 姜维背水破大敌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魏正元二年正月,扬州都督、镇东将军、领淮南军马毋丘俭,字仲恭,河东闻喜人也。闻司马师擅行废立之事,心中大怒。长子毋丘甸曰:“父亲官居方面,司马师专权废主,国家有累卵之危,安可宴然自守?”俭曰:“吾儿之言是也。”遂请刺史文钦商议。钦乃曹爽门下客,当日闻俭相请,即来参谒。俭邀入后堂,礼毕,说话间,俭流泪不止。钦问其故,俭曰:“司马师专权废主,天地反覆,安得不伤心乎!”钦曰:“都督镇守方面,若肯仗义讨贼,钦愿舍死相助。钦中子文淑,小字阿鸯,有万夫不当之勇,常欲杀司马师兄弟,与曹爽报仇,今可令为先……

  • 国学名著《女仙外史》

    《女仙外史》 - 第二十四回 【文】 吕熊

    女无师延揽英雄诸少年比试武艺建文四年秋九月越有九日,庚申霜降。月君赴演武场,祭旗纛,考校新旧文武诸将士。那些众夫人小姐,死里得生,到了山寨,见有多少女将,也就不避人了,随着鲍师、素英、寒簧,同到耳房内观看。见月君素绫披风,鹅黄衫子,翠叶云冠,鲛丝鸾带,略似道家装束,端坐在沈香九盘龙交椅上;左首曼陀尼、右手聂隐娘,皆带斜坐着;厅前站着两员女将,满释奴与柳烟儿;阶下两行列着武士健卒。队队的五方旗帜…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七十三回 玄德进位汉中王 云长攻拔襄阳郡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曹操退兵至斜谷,孔明料他必弃汉中而走,故差马超等诸将,分兵十数路,不时攻劫。因此操不能久住;又被魏延射了一箭,急急班师。三军锐气堕尽。前队才行,两下火起,乃是马超伏兵追赶。曹兵人人丧胆。操令军士急行,晓夜奔走无停;直至京兆,方始安心。 且说玄德命刘封、孟达、王平等,攻取上庸诸郡,申耽等闻操已弃汉中而走,遂皆投降,玄德安民已定,大赏三军,人心大悦。于是众将皆有推尊玄德为帝之心;未敢径启,却来禀告诸葛军师,孔明曰:“吾意已有定夺了。”随引法正等入见玄德,曰:“今曹操专权,百姓无主;主公仁义著于……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二十七回 美髯公千里走单骑 汉寿侯五关斩六将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曹操部下诸将中,自张辽而外,只有徐晃与云长交厚,其余亦皆敬服;独蔡阳不服关公,故今日闻其去,欲往追之。操曰:“不忘故主,来去明白,真丈夫也。汝等皆当效之。”遂叱退蔡阳,不令去赶。程昱曰:“丞相待关某甚厚,今彼不辞而去,乱言片楮,冒渎钧威,其罪大矣。若纵之使归袁绍,是与虎添翼也。不若追而杀了,以绝后患。”操曰:“吾昔已许之,岂可失信!彼各为其主,勿追也。”因谓张辽曰:“云长封金挂印,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此等人吾深敬之。想他去此不远,我一发结识他做个人情。汝可先去请住他,待我与他送……

  • 国学名著《女仙外史》

    《女仙外史》 - 第四十九回 【文】 吕熊

    郑亨争将当先丧律景隆克帅落后褒封济南一府,管辖三十六州、县,是最有名的大郡。那传染瘟疫的地方,共有二十九处。鲍姑遍处救疗,两月有余,方得告竣。回到宫内,时曼师等五人皆早已归来了。鲍姑把何仙姑取回棕蓑情由说了一遍。曼师道:“我回来时,见泰山脚下坐一老婆子,指着我说:‘这个仙姑是假的。’我就说:‘这老婆子也是个假的。’大家一笑,就向我讨了剩的棕针儿去。”素英、寒簧。公孙大娘。聂隐娘齐声道:“怪得我们…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九十八回 追汉军王双受诛 袭陈仓武侯取胜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司马懿奏曰:“臣尝奏陛下,言孔明必出陈仓,故以郝昭守之,今果然矣。彼若从陈仓入寇,运粮甚便。今幸有郝昭、王双守把,不敢从此路运粮。其余小道,搬运艰难。臣算蜀兵行粮止有一月,利在急战。我军只宜久守。陛下可降诏,令曹真坚守诸路关隘,不要出战。不须一月,蜀兵自走。那时乘虚而击之,诸葛亮可擒也。”睿欣然曰:“卿既有先见之明,何不自引一军以袭之?”懿曰:“臣非惜身重命,实欲存下此兵,以防东吴陆逊耳。孙权不久必将僭号称尊;如称尊号,恐陛下伐之,定先入寇也:臣故欲以兵待之。”正言间,忽近臣奏曰:“曹都督……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一百五回 武侯预伏锦囊计 魏主拆取承露盘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杨仪闻报前路有兵拦截,忙令人哨探。回报说魏延烧绝栈道,引兵拦路。仪大惊曰:“丞相在日,料此人久后必反,谁想今日果然如此!今断吾归路,当复如何?”费?曰:“此人必先捏奏天子,诬吾等造反,故烧绝栈道,阻遏归路。吾等亦当表奏天子,陈魏延反情,然后图之。”姜维曰:“此间有一小径,名槎山,虽崎岖险峻,可以抄出栈道之后。”一面写表奏闻天子,一面将人马望槎山小道进发。 且说后主在成都,寝食不安,动止不宁;夜作一梦,梦见成都锦屏山崩倒;遂惊觉,坐而待旦,聚集文武,入朝圆梦。谯周曰:“臣昨夜仰观天文,见一星……

  • 国学名著《金史》

    《金史》 - 第八 【元朝】 【文】 脱脱

    河渠 ○黄河 金始克宋,两河悉畀刘豫。豫亡,河遂尽入金境。数十年间,或决或塞,迁徙无定。金人设官置属,以主其事。沿河上下凡二十五埽,六在河南,十九在河北,埽设散巡河官一员。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五埽则兼汴河事,设黄汴都巡河官一员于河阴以莅之。怀州、孟津、孟州及城北之四埽则兼沁水事,设黄沁都巡河官一员于怀州以临之。崇福上下、卫南、淇上四埽属卫南都巡河官,则居新乡。武城、白马、书城、教城四埽属浚滑都巡河官,则处教城。曹甸都巡河官则总东明、西佳、孟华、凌城四埽。曹济都巡河官则司定陶、济北、寒山……

  • 国学名著《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 - 第八十八回 安禄山范阳造反 封常清东京募兵 【明朝】 【文】 褚人获

    词曰: 野心狼子终难养,大负君王,不顾娘行,吵起干戈太逞狂。 权奸还自夸先见,激反强梁,势已披猖,纵募新兵那可当。 调寄“丑奴儿” 自古以来,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所赖为君者,能觉察于先,急为翦除,庶不致滋蔓难图。更须朝中大臣,实心为国,烛奸去恶,防奸于未然,弭患于将来,方保无虞。若天子既误认奸恶为忠良,乱贼在肘腋之间而不知,始则养痈,继则纵虎。朝中大臣,又询私背公,其初则朋比作奸,其后复又彼此猜忌。那乱贼尚未至于作乱,却以私怨,先说,他必作乱,反弄出许多方法,去激起变端,以实己之言,以快己……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八十三回 战?亭先主得仇人 守江口书生拜大将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章武二年春正月,武威后将军黄忠随先主伐吴;忽闻先主言老将无用,即提刀上马,引亲随五六人,径到彝陵营中。吴班与张南、冯习接入,问曰:“老将军此来,有何事故?”忠曰:“吾自长沙跟天子到今,多负勤劳。今虽七旬有余,尚食肉十斤,臂开二石之弓,能乘千里之马,未足为老。昨日主上言吾等老迈无用,故来此与东吴交锋,看吾斩将,老也不老!”正言间,忽报吴兵前部已到,哨马临营。忠奋然而起,出帐上马。冯习等劝曰:“老将军且休轻进。”忠不听,纵马而去。吴班令冯习引兵助战。忠在吴军阵前,勒马横刀,单搦先锋潘璋交战。璋……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十三回 李?郭汜大交兵 杨奉董承双救驾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曹操大破吕布于定陶,布乃收集败残军马于海滨,众将皆来会集,欲再与曹操决战,陈宫曰:“今曹兵势大,未可与争。先寻取安身之地,那时再来未迟。”布曰:“吾欲再投袁绍,何如?”宫曰:“先使人往冀州探听消息,然后可去。”布从之。且说袁绍在冀州,闻知曹操与吕布相持,谋士审配进曰:“吕布,豺虎也:若得兖州,必图冀州。不若助操攻之,方可无患。”绍遂遣颜良将兵五万,往助曹操。细作探知这个消息,飞报吕布。布大惊,与陈宫商议。宫曰:“闻刘玄德新领徐州,可往投之。”布从其言,竟投徐州来。有人报知玄德。玄德曰:“布……

  • 国学名著《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 - 第四十九 舟中歌词句敌国暂许君臣 马上缔姻缘吴越反成秦晋 【明朝】 【文】 褚人获

    词曰: 何自苦奔求,曲尽忠谋?一轮明月泛扁舟,报道知心相遇好, 约法难留。 马上起戈矛,两意情酬,冤家路窄变成愁。记取山 盟与海誓,心上眉头。 右调“浪淘沙” 凡人的遇合,自有定数,往往仇雠后成知己爱敬,齐桓公之于管仲是也;亦有敌国反成姻戚,晋文公之于秦穆公是也。总是天生一种非常之人,必有五时意外会合,使人不可以成败盛衰,逆料得出;况乎赤绳相系,月下老定不虚牵,即使几千万里,亦必圆融撮合。如今且不说王义领着赵玉,到义成公主那边去。且说窦建德,在河北始称长乐王,因差祭酒凌敬,说河间郡丞王琮举城来……

  • 国学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 - 第四十一回 刘玄德携民渡江 赵子龙单骑救主 【元朝】 【文】 罗贯中

    却说张飞因关公放了上流水,遂引军从下流杀将来,截住曹仁混杀。忽遇许褚,便与交锋;许褚不敢恋战,夺路走脱。张飞赶来,接着玄德、孔明,一同沿河到上流。刘封、糜芳已安排船只等候,遂一齐渡河,尽望樊城而去,孔明教将船筏放火烧毁。却说曹仁收拾残军,就新野屯住,使曹洪去见曹操,具言失利之事。操大怒曰:“诸葛村夫,安敢如此;”催动三军,漫山塞野,尽至新野下寨。传令军士一面搜山,一面填塞白河。令大军分作八路,一齐去取樊城。刘晔曰:“丞相初至襄阳,必须先买民心,今刘备尽迁新野百姓入樊城,若我兵径进,二县为齑粉矣……

  • 国学名著《管子》

    《管子》 - 匡君大匡 【先秦】 【文】 管仲及门徒

    齐僖公生公子诸儿、公子纠、公子小白。使鲍叔傅小白,鲍叔辞,称疾不出。管仲与召忽往见之,曰:“何故不出?”鲍叔曰:“先人有言曰:‘知子奠若父,知臣莫若君。’今君知臣不肖也,是以使贱臣傅小白也。贱臣知弃矣。”召忽曰:“子固辞,无出,吾权任子以死亡,必免子。”鲍叔曰:“子如是,何不免之有乎?”管仲曰:“不可。持社稷宗庙者,不让事,不广闲。将有国者未可知也。子其出乎。”召忽曰:“不可。吾三人者之于齐国也,譬之犹鼎之有足也,去一焉,则必不立矣。吾观小白,必不为后矣。”管仲曰,“不然也。夫国人憎恶纠之母,以…

  • 国学名著《金史》

    《金史》 - 第四十五 【元朝】 【文】 脱脱

    ○高汝砺 张行信 高汝砺,字岩夫,应州金城人。登大定十九年进士第,莅官有能声。明昌五年九月,章宗诏宰执,举奏中外可为刺史者,上亲阅阙点注,盖取两员同举者升用之。于是,汝砺自同知绛阳军节度事起为石州刺史。承安元年七月,入为左司郎中。一日奏事紫宸殿,时侍臣皆回避,上所御凉扇忽堕案下,汝砺以非职不敢取以进。奏事毕,上谓宰臣曰:“高汝砺不进扇,可谓知体矣。” 未几,擢为左谏议大夫。以赋调军须,郡县有司或不得人,追胥走卒利其事急,规取货赂,深为民害,建言:“自今若因兵调发,有犯者乞权依‘推排受财法’治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