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词 wèi cí

    wèi

    句法中说明主语的成分称为『谓语』,而谓语的中心成分,也有人称为『谓词』。例如:『鸟飞』一句中,『飞』为谓语,这个谓语为单词,所以也可称为『谓词』。一般叙述句中的主要动词,称为『述语』,而有些语法学家就称为『谓词』。 【查看详细解释
  • 动词 dòng cí

    dòng

    表示人、物的行为、动作或事件的发生之词,如鸣﹑见﹑有﹑会等。从动词有无接受之对象来分,有外动词、内动词两颛从它与其他动词连用与否来分,则有一般动词与助动词两颜或称为『动字』、『谓词』。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周延 bù zhōu yán

    zhōuyán

    理则学上指命题中之名词所表一类事物,并非明显而全体皆论及者。如在『凡人皆为动物』一命题中,『动物』一词为不周延。特称命题之主词皆不周,肯定命题之谓词皆不周。 【查看详细解释
  • 周延 zhōu yán

    zhōuyán

    1.逻辑学上指命题中之名词所表一类事物全体皆论及者,谓之『周延』。如全称命题之主词皆周延,否定命题之谓词皆周延。2.泛指完整无遗漏的概念。如:『这计划拟得不错,你考虑得很周延。』 【查看详细解释
  • 肯定命题 kěn dìng mìng tí

    kěndìngmìng

    理则学上表示主词与谓词相合的命题。 【查看详细解释
  • 宾词 bīn cí

    bīn

    句法中承受主语的动作者,有直接和间接两种。亦称为『宾语』、『谓词』。 【查看详细解释
  • 宾语 bīn yǔ

    bīn

    句法中承受主语的动作者,有直接和间接二种。如『他给我一本书』其中『书』为直接宾语,『我』为间接宾语。亦称为『宾词』、『谓词』。 【查看详细解释
  • 关系命题 guān xì mìng tí

    guānmìng

    理则学上表示事物间关系的命题。如『甲大于乙』、『甲是乙之父』等。在古典逻辑上,视为主谓词式的定言命题,现代逻辑乃另立为『关系命题』。 【查看详细解释
  • 朝鲜语 cháo xiān yǔ

    cháoxiān

    朝鲜族使用的语言。系属未定。在中国主要分布于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使用人口约一百七十六万。此外主要分布于北韩和南韩。分东北、西北、中部、东南、西南、济州岛等六大方言。有元音和谐现象。辅音中,塞音、塞擦音按松紧和气流性质分为三套,擦音也分松紧。体词有格和数,谓词有态、尊称、时、式和阶称等语法范畴,用追加后加成分的办法表示。句子的主语一般在谓语之前,宾语在动词之前,修饰语在被饰词之前。 【查看详细解释
  • 拼音:

    部首:

    笔画:5画

    五笔:fcu

    【基本释义】去qù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去处。去路。去国。距离,差别:相去不远。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去年。去冬今春。除掉,减掉:去掉。去皮。去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去男主角。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去。进去。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去。汉语四声之一:去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来取留就存笔画数:5;部首:厶;笔顺编号:12154
  • 拼音: suǒ

    部首:

    笔画:8画

    五笔:rnrh

    【基本释义】所suǒ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姓。笔画数:8;部首:户;笔顺编号:33513312
  • 国学名著《万历野获编》

    《万历野获编》 - 卷十 【文】 沈德符

    ○词林【翰林权重】内阁辅臣,俱系职词林,至今上任视事仍在翰苑,凡文移俱以翰林院印行之。人谓词臣偏重为非是,未知太祖时故事也。洪武十四年十月,命法司论囚拟律奏闻,从翰林春坊会拟平允,然后覆奏论决,是生杀大事,主于词臣矣。至十二月,又命翰林、编修、检讨、典籍、左右春坊、司直、正字等官,考驳诸司奏启以闻,如平允,则序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书之以进,则唐、宋平章参政之任又兼之矣。十五废四…

  • 国学名著《史记》

    《史记》 - 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 第七十 【汉朝】 【文】 司马迁

    2003-3-7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①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②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③司马氏世典周史。④惠襄之闲,司马氏去周适晋。⑤晋中军随会奔秦,⑥而司马氏入少梁。⑦ 注①索隐南正重以司天,火正黎以司地。案:张晏云“南方,阳也。火,水配也。水为阴,故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兼地职”。臣瓒以为重黎氏是司天地之官,司地者宜曰北正,古文作“北”字,非也。扬雄?谯周并以为然。案:国语“黎为火正,以淳曜敦大,光照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