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 ▪ 庄公·庄公三十年

左丘明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夏,次于成。七月齐人降鄣。八月癸亥,葬纪叔。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齐人伐山戎。

【传】三十年王命虢公讨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执樊仲皮,归于京师

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斗射师谏,则执而梏之。

秋,申公斗班杀子元,斗谷于菟为令尹,自毁其以纾楚国之难。

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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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