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四 ▪ 秦召春平侯

【汉朝】 刘向

秦召平侯,因留之。世钧为之谓文信侯曰:“春平侯者,赵王之所甚爱也,而郎中甚妒之,故相与谋曰:‘春平侯入秦,秦必留之。’故谋而入之秦。今君留之,是空绝赵,而郎中之计中也。故君不如遣春平侯而留平都侯。春平侯者言行于赵王,必厚割赵以事君,而赎平都侯。”文信侯曰:“善。”因与接意而遣之。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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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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