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志法灵龟

【先秦】 王诩

养志者,心气之思不达也。有所欲,志存而思之。志者,欲之使也。 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思不达。故心气一则故不徨,欲不徨则志意不衰,志意不衰则思理达矣。理达则和通,和通则乱气不烦于胸中,故内以养志,外以知人。养志则心通矣,知人则识分明矣。将欲用之于人,必先知其养气志。知人气盛衰,而养其志气,察其所安,以知其所能。

志不养,则心气不固;心气不固,则思虑不达;思虑不达,则志意不实。志意不实,则应对不猛;应对不猛,则志失而心气虚;志失而心气虚,则丧其神矣;神丧,则仿佛;仿佛,则参会不一。养志之始,务在安己;己安,则志意实坚;志意实坚,则威势不分,神明常固守,乃能分之。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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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