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郡部·卷十五

李昉

淮南

扬州

元和郡县图志》曰:扬州,广陵郡。《禹贡》九州,扬州其一也。春秋时属吴。七国属楚。秦灭楚,为广陵;后并天下,属九江郡。汉为江都国。建武元年,复曰扬州。

《左氏·哀九年》曰:吴城邗沟,通江淮也。

《魏志》曰:黄初六年,征吴,幸广陵城,临江观兵,见江涛,叹曰:"天所以限南北也。"

《隋书》曰:义宁元年,诏修江都宫,治龙舟、凤舸、黄龙赤舰、楼船万艘,以幸江都。为锦帆黼帐,作《泛龙舟》、《春江花月夜》等曲以幸之,因而都焉。

宋书》曰:徐湛之为扬州起风亭、月观、吹台、琴室,以为游宴焉。

又曰:扬州刺史王谧薨,高帝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帝入,议以中军谢混为扬州,欲令帝于丹徒领州,以二议谘帝。刘穆之谓帝曰:"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前授王谧,事出权道。今若复他授,便应受制于人。一失于权,无由可得。"帝从之。

《郡国志》曰:广陵,以城置在陵上。《尔雅》云:"大阜曰陵。"连接西蜀一名阜冈,一名昆仑冈。鲍昭《芜城赋》曰:"拖以漕渠,轴以昆仑岗。"

《河图括地象》曰:昆冈山,横为地轴。此陵交带昆仑,故广陵也。

汉志》曰:广陵国,高帝六年置,景帝四年更名江都。莽曰江平。江都易王非、广陵厉王胥皆都此。

汉书》曰:广陵厉王赐策曰:"呜呼小子胥,受兹赤社,建尔国,封于南土。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保强,(保,恃也)三代要服,不及以正。'"(要服,次荒服之内。正,政也。要,一遥反。)

《图经》曰:江阳县,本汉江都县也,以在江之北,故曰江阳。

《汉志》曰:江都,属广陵国。

又曰:海陵县,临淮郡。莽曰亭间。

《十道志》曰:六合县,本秦堂邑县,时棠也。《左传》襄十四年,楚子为庸浦之役,故子囊帅师于棠。(庸、浦、棠,皆楚邑。)

楚州

《元和郡县志》曰:楚州,淮阴郡。《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吴、越。战国时属楚。秦属九江郡。汉为射阳县之地。

《汉志》曰:射阳县,属临淮郡。莽曰监淮亭。在射水之阳,故曰射阳。

又曰:广陵厉王胥有罪,其胜之秦夺王射陂。(张晏曰:射水之陂在射阳县。)

晋书》曰:穆帝时,中郎将荀羡北讨,云旧淮阴地形都要,水陆交通,易以观衅;沃野有开殖之利,方舟运漕无他屯阻,乃营立城池焉。

《郡国志》曰:北对清泗、临淮,守险有平阳、石龟,田稻丰饶。

吴越春秋》曰:吴将伐齐,自广陵掘沟通江、淮。即州、地。

史记》曰:越灭吴而不能正江、淮,楚乃东侵,广地于泗上。

《汉志》曰:盱眙,属临淮郡。都尉治。莽曰武匡。

《南兖州记》曰:盱眙,本春秋时善道地。

《汉书》曰:项羽楚怀王孙心为楚怀王,都盱眙。

《南兖州记》曰:南兖州,地有盐亭百二十三所,县人以鱼盐为业,略不耕种,擅利巨海,用致饶沃。公私商运,充实四远,舳舻千计。吴王所以富国强兵而抗汉室也。

《图经》曰:宝应县,本安宜县,即汉之平安县地,属广陵郡。

《唐书》曰:天宝初,有李氏女子既嫁而寡,为尼,名真如。忽有人自天而下,以宝与之。因名宝应

濠州

《十道志》曰:濠州,锺离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为锺离子国。战国时属吴。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置锺离。

《春秋·成十五年》曰:叔孙侨如会吴于锺离,始通吴也。始与中国接。

又《昭二十四年》曰: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遂灭巢及锺离。

《史记》曰:楚平王十年,吴之边邑卑梁女与楚边邑锺离小童争桑,两家交怒相攻。楚伐卑梁人。卑梁大夫怒,发兵攻锺离。楚王闻之,大怒。吴亦发兵,使公子光攻楚,遂灭锺离。

庄子》曰:庄子与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见儵鱼出游从容,庄子曰:"是鱼乐乎!"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耶?"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也。?"

《史记》曰: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

《十道志》曰:涂山,在临淮郡西。

又曰:招义县,本汉临淮县。

《汉志》曰:淮陵县,属临淮郡。莽曰淮陆。

寿州

《元和郡县志》曰:寿州,寿春郡。《禹贡》扬州之域。秦并天下,为九江郡。汉为淮南国

伏滔《正淮论》曰:爰自战国,至于晋之中兴,六百馀年。保淮南者九姓,称兵有十一人,皆亡不旋踵,祸溢於世。保寿春者南引荆、海之利;东连三吴之富;北接梁、宋,平途不过七百里;西援陈、许,水陆不出千里;外有江、湖之阻,内保淮、淝之固。龙泉之陂,良田万顷;舒、六之贡,利尽蛮越;金石皮革之具萃焉,苞木管竹之族生焉。其俗尚气力而多勇悍,其人习战争而贵诈伪,所以屡多亡国也。

《史记》曰:楚考烈王自陈徙都寿春,号之曰郢。

又《项羽本纪》曰:羽封英布为九江王,都六,尽有江、淮之地。

《汉书》曰:六,故国也,属六安国,咎繇后,为楚所灭。如溪水首受沘,东北至寿春入芍陂。(沘音匕,芍音鸡。)

《左传·文五年》曰: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仲归于家冬,楚公子燮灭蓼。(蓼,今安丰蓼县。)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汉志》曰:寿春、合肥受南北湖皮革、鲍、木之输,亦一都会也。(鲍,鲍鱼也。)

《寿春记》曰: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数百里无复人居。晋平吴,其民乃还本土,复立为淮南郡。

《齐书》曰:高祖初遣垣崇祖镇寿阳,谓之曰:"我新有天下,魏必以送刘昶为辞。寿春,贼之所冲,深为之备。"既而果然,乃败还。

《十道志》曰:霍丘县,本汉松滋县也。

《汉志》曰:松滋,侯国。属庐江郡。莽曰诵善。

《十道志》曰:霍山县,灊县也。

《汉志》曰:灊县,属庐江郡。天柱山在南。

《史记》曰:吴王阖闾四年,伐楚,取灊。

滁州

《元和郡县志》曰:滁州,永阳郡。春秋时楚地。在汉为全椒县也。

《汉志》曰:全椒县,属九江郡。

《十道志》曰:隋以为滁州,以滁水为名。

《郡国志》曰:后汉彭城刘平为全椒令,虎皆渡江

和州

《元和郡县志》曰:和州,历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楚地。秦为历阳县,属九江郡。汉为淮南国。

《郡国志》曰:历阳西有遏胡城,即王导筑以御石虎。

《汉志》曰:历阳,都尉治。属九江郡。莽曰明义。

《十道志》曰:南有历水,故曰历阳。

淮南子》曰:历阳之都,一夕为湖。(汉明帝时,历阳沦为麻湖。)

《十道志》曰:麻湖在县西十里。

《汉书》曰:汉军追项羽至江东城,乌江亭长舣舟待之。

庐州

《元和郡县志》曰:庐江郡,古庐子国也。春秋舒国之地。

《十道志》曰:战国时,其地属楚。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为合肥县

《左传·鲁僖公四年》曰:徐人取舒,杜预注云:舒国,今庐江舒县也。

尚书·仲虺》:成汤放桀于南巢。

《魏志》曰:青龙元年,满宠为扬州都督,请于合肥城西三十里置新城,表曰:"合肥城南临江湖,北达寿春,贼攻围之,得据水为势。官兵救之,当先破贼大辈,然后围乃得解。贼往甚易,兵救甚难。今城西三十里有奇险可依,立城据守,此所谓引贼平地而掎其归路也。"诏从之。

《庐江记》曰:人物语音,风土明茂,皆胜淮左诸郡。

《汉志》曰:庐江郡,故淮南。文帝十六年,别为国,领县十二

又曰:龙舒,属庐江郡。应劭曰:群舒邑也。

又曰:居巢,属庐江。应劭曰:《春秋》:"楚人围巢。"巢。国也。

《左传·昭二十五年》曰:楚子使熊相谋郭巢。(为巢筑城郭也。)

《郡国志》曰:濡须水,出自巢湖,谓之马尾沟。

《十道志》曰:慎县,本汉浚遒县。

《汉志》曰:浚遒,属九江郡。(浚音峻,遒音抽反。)

舒州

《释例》曰:舒有五名,舒庸、舒龙、舒州、舒鸠、舒城,其实一也。

《左传·定二年》曰:吴子使舒鸠民诱楚人。

《元和郡县志》曰:舒州,桐安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皖国也。

《十道志》曰:春秋时为楚东鄙。战国时属楚。秦置三十六郡,为江夏郡。

《史记》曰:皖,匽姓,咎繇之后也。春秋时楚灭之。

《汉志》曰:皖,属庐江郡。

续汉书·郡国志》曰:庐江郡,自舒县徙居皖。

《魏志》曰:正始二年,孙权遣诸葛恪屯皖城,以伺边隙。

《吴志》曰:曹公遣朱光为庐江太守,屯皖,大开稻田吕蒙上言曰:"皖地肥美,若一收熟,彼众必增,加是数岁,操态见矣,宜早除之。"於是亲征皖,破之。

《宋书·州郡志》曰:晋安帝於旧皖城置怀宁县。

《图经》曰:桐城,春秋时桐国也。亦汉枞阳县也。

《左传·定二年》曰:桐叛楚。(桐,小国也。庐江舒县有桐乡。)

《汉书·武帝纪》曰:元封五年,南巡狩,自寻阳浮江,射蛟江中,获之。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作《盛唐枞阳之歌》。

蕲州

《十道志》曰:蕲州,蕲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并属楚。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蕲春县之地。

《汉志》曰:蕲春,属江夏郡。

《史记》曰:始皇十六年,灭楚,虏王负刍於蕲。

《地名记》曰:蕲春以水隈多蕲菜,因以为名。

《晋书》曰:武帝以宣太后讳春,改为蕲阳。

《吴志》曰:魏使庐江谢寄为蕲春郡典农,吕蒙袭破之。

又《贺齐传》曰:初,晋宗为浠口将,以众叛如魏,还为蕲春太守,图袭安乐,取其保质。权以为耻,因军初罢,六月盛夏,出其不意,诏齐督麋芳、鲜于丹等袭蕲春,生虏宗。吴复置蕲春郡。

申州

《十道志》曰:申州,义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申国之地。秦为南阳郡地。汉置平氏县,属荆州。汉武封北地尉卫止为义阳侯。魏文帝分南阳立义阳郡。宋文元嘉末于义阳立司州。周武帝为申州。

舆地志》曰:义阳有三关之险。《十道志》曰:三关谓平靖关,(长老云:此关因山为障,不营壕隍,故名平靖。)其一也;武阳、黄岘二关,在安州应山县界。

光州

《十道志》曰:光州,弋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弦子国。秦置三十六郡,属九江郡。汉为西阳县。

《左传·僖五年》曰:楚人灭弦,弦子奔黄。(弦在弋阳軚县。)

《汉志》曰:西阳,属江夏郡。

又曰:軚,属江夏。故弦子国。(音汰,又徒系反。)

《图经》曰:定城县,春秋黄子国也。

《十三州志》曰:定城,置在古黄子国南十二里。

《十道志》曰:定城,本汉弋阳县。

《汉志》曰:弋阳,侯国。属汝南郡。弋山在西北。故黄国,今黄城县也。

《十道志》曰:固始县,本寝丘,孙叔敖所封之邑也。

又曰:殷城县,本汉期思县也。

《汉志》曰:期思,属汝南郡。故蒋国也。

《左氏传》曰:凡蒋,周公之裔也。

安州

《十道志》曰:安州,安陆郡。春秋云阝子之国,云梦之泽在焉。后楚灭云阝,封斗辛为郧公,则其地也。战国时属楚。秦并天下,为南郡城。汉为安陆县。宋武置安陆郡。唐武德四年,为安州。

黄州

《十道志》曰:黄州,齐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战国时属楚。秦为南郡地。汉为西陵县。高齐置衡州。隋开皇三年,为黄州。

又曰:麻城、黄陂县,本汉西陵县也。

沔州

《十道志》曰:沔州,汉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郧国之地。战国时属楚。秦并天下,为南郡地。汉为安陆县地。晋立沌阳县,属江夏郡。唐武德四年,置沔州。

《尚书·禹贡》曰:逾于沔。(汉上曰沔。)

三国志》曰:魏初定荆州,沌阳以为重镇。

《晋书》曰:永嘉六年,王敦表陶侃为荆州刺史,镇沔阳。

《宋书·州郡志》曰:晋於临嶂山置沌阳县。

《荆州记》曰:临嶂山南峰谓之乌林峰,亦谓赤壁

《吴志》曰:曹公临荆州,孙权遣周瑜、程普为左右督,领万人,与刘备俱进,遇於赤壁。

《永初山川记》曰:沔口,古以为沧浪水,屈原渔父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