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家》

    《家》 - 09 【近现代】 【文】 巴金

    请愿并没有结果,连赵科长的“慰问受伤同学”的诺言也不曾履行,因此各校学生在两天后就实行罢课。但是这所谓各校也只是一部分的学校,大多数的学校事实上已经放假了。 罢课的第二天,在“外专”与“高师”两个学校主持下的学生联合会正式发出了罢课宣言,对督军也说了几句不敬的话。接着又过了几天恐怖的日子,差不多每天都发生兵士跟学生的小冲突,闹得全城居民惊惶不安,好像又要发生兵祸一样。学生不敢一个人在街上走,要上街……

  • 国学名著《曾国藩家书》

    《曾国藩家书》 - 为政篇·致诸弟·述升内阁学士 【文】 曾国藩

    澄侯子植季洪三位老弟足下:五月寄去一倍,内有大考赋稿,想已收到.六月二日,蒙皇上天恩,及祖父德泽,予得超升内阁学士。顾影扪心,实深惭惊!湖南三十七岁至二品者,本朝尚无一人,予之德薄才劣,何以堪此?近来中进士十年得阁学者,惟王辰季仙九师,乙本张小浦,及于三人;而予之才地,实不及彼二人远甚,以是尤深愧仄!冯树堂就易念园馆,系予所荐,以书启兼教读,每年得百六十余。李竹屋出京后,已来信四封,在保定讷制台…

  • 高祖 gāo zǔ

    gāo

    1.(1)祖父祖父。礼记˙丧服小记:『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或称为『高祖父』、『高祖王父』。(2) 远代的祖先。左传˙昭公十五年:『昔而高祖 孙伯黡,司晋之典籍。』2.历史上称开国的君主。如:『汉高祖』、『唐高祖』。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家》

    《家》 - 35 【近现代】 【文】 巴金

    这一天觉慧睡得非常好。第二天早晨,他去看祖父的病,他以为祖父至少要骂他几句。 祖父床上的帐子挂起了半幅,把祖父的上半身露了出来。祖父侧着身子躺在那儿,头朝外面地搁在垫得高高的枕头上。脸上没有血色,瘦削的脸显得更瘦削了,嘴微微张开,口沫在两撇八字胡上面发亮。依旧是秃顶。高的颧骨上嵌着一对时开时闭的凹入的大眼睛。现在的祖父显得非常衰弱,可怜,不再是那个威严可怕的高老太爷了。 祖父正在困难地呼吸着。他看……

  • 太公 tài gōng

    tàigōng

    1.史记˙卷八˙高祖本纪:『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礼。』2.祖父之称。后汉书˙卷六十三˙李固传:『李氏灭矣!自太公已来,积德累仁,何以遇此?』3.曾祖父之称。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三˙太公:『今人谓曾祖父曰太公。』4.太公望吕尚。孟子˙尽心上:『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 传:『孔丘为御史大夫,太公为将军。』5.对老年人的尊称。水浒传˙第二回:『那太公年近六旬之上,须发皆白。』 【查看详细解释
  • 拼音:

    部首:

    笔画:6画

    五笔:wqbj

    【基本释义】爷(爺)yé父亲:“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祖父:爷爷。姥爷。对长辈或年长男子的敬称:张大爷。旧时对官僚、财主等的称呼:县太爷。少(sh刼 )爷。对佛、神的称呼:佛爷。财神爷。笔画数:6;部首:父;笔顺编号:343452
  • 大父 dà fù

    称谓:(1)称祖父。墨子˙节葬下:『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2) 称外祖父。汉书˙卷四十三˙娄敬传:『岂曾闻外孙敢与大父亢礼哉?可毋战以渐臣也。』 【查看详细解释
  • 尊亲属 zūn qīn shǔ

    zūnqīnshǔ

    己身所从出之父母,及与父母亲等相同,或同等以上者,统称为『尊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为直系尊亲属;伯叔父、姑母、舅父、姨母、兄、姊、夫或妻之父母等为旁系尊亲属。 【查看详细解释
  • 承重孙 chéng zhòng sūn

    chéngzhòngsūn

    承受丧祭与宗庙之重任,称为『承重』。本身及父皆为嫡长,而父先亡,于祖父母去世时,称为『承重孙』,负责主持丧礼及宗庙祭祀。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十四回:『非但是嫡亲的祖父,并且他老子先死了,他还是一个承重孙呢!』 【查看详细解释
  • 祖父 zǔ fù

    称谓。尊称父亲的父亲。礼记˙丧服小记:『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儒林外史˙第四十六回:『请问人生世上,是祖父要紧?是科名要紧?』 【查看详细解释
  • 重庆 chóng qìng

    chóngqìng

    1.双重的喜庆。2.祖父母及父母都健在。宋˙楼钥˙跋金花帖子绫本小录:『祖父俱存者,今曰重庆。』3.城市名。见『重庆市』条。 【查看详细解释
  • 风移俗改 fēng yí sú gǎi

    fēnggǎi

    转移风气,改变习俗。三国志˙卷二十三˙魏书˙杜袭传:『杜袭字子绪,颖川定陵人也。曾祖父安,祖父根,著名前世。』裴松之˙注引先贤行状:『迁济阴太守,以德让为政,风移俗改。』 【查看详细解释
  • 高祖母 gāo zǔ mǔ

    gāo

    称谓。称祖父的祖母。如:『听祖父说高祖母是个很慈祥的人。』或称为『高祖王母』。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曾国藩家书》

    《曾国藩家书》 - 理财篇·禀祖父母·请给族人以资助 【文】 曾国藩

    祖父大人万福金安,四月十一日,由折差第六号家信,十六日折弁又到,孙男等平安如常,孙妇亦起居维慎,曾孙数日内添吃粥一顿,因母乳日少,饭食难喂,每日两饭一粥,今年散馆,湖南三人皆留,全单内共留五十二人,惟三人改部属,三人改知县,翰林衙门,现已多至百四五十人,可谓极盛。琦善于十四日押解到京,奉上谕派亲王三人,郡王一人,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尚书会同审讯,现未定案,梅霖生同年因去岁咳嗽未愈,日内颇患咯血,同…

  • 国学名著《仪礼》

    《仪礼》 - 丧服 【先秦】 【文】 佚名

    丧服,斩衰裳,苴絰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诸侯为天子,君,父为长子,为人后者。妻为夫,妾为君,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衰,三年。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疏衰裳齐,牡麻絰,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父卒则为母,继母如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 疏衰裳齐,牡麻絰,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不杖,麻屦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之适子为妻,昆弟;为…

  • 国学名著《曾国藩家书》

    《曾国藩家书》 - 理财篇·禀祖父母·述京中窘迫状 【文】 曾国藩

    孙男国藩跪禀祖父大人万福金安。廿九日早,接丹阁十叔信,系正月廿八日发,始知祖父大人于二月问体气违和,三月已痊愈,至今康健如常,家中老幼均吉,不脸欣幸!四弟于五月初九寄信物于彭山屺处,至今尚未到,大约七月可到。丹阁叔信内言:去年楚善叔田业卖于我家承管,其曲折甚多。“添梓坪借钱三百四十千,其实只三百千,外四十千,系丹阁叔因我家景况艰窘,勉强代楚善叔解危,将来受累不浅,故所代出之四十千,自去冬至今,不…

  • 国学名著《曾国藩家书》

    《曾国藩家书》 - 为政篇·禀父母·谨遵家命一心服官 【文】 曾国藩

    男国藩跪禀父母亲大人膝下:昨初九日已刻,接读大人示谕,及诸弟信,藉悉一切。祖父大人之病已渐愈,不胜褥祝,想可由此而痊愈也。男前与朱家信,言无时不思乡土,亦久宦之人所不免,放前此家信亦言之。今既承大人之命,则一意服官,不取违拗,不作是想矣。昨初六日派总裁房差,同乡惟黄恕皆一人。男今年又不得差,则家中气运不致太宣泄,祖父大人之病,必可以速愈,诸弟今年或亦可以入学,此盈虚自然之理也。男癣病虽发,不甚很…

  • 拼音:

    部首:

    笔画:9画

    五笔:pyeg

    【基本释义】祖zǔ父亲的上一辈:祖父。祖考。祖母。祖妣。称与祖父同辈的人:外祖父。外祖母。先代:祖宗。祖业。祖制。祖祭。祖国。初,开始:鼻祖。某种事业或派别的创始人:祖师。出行时祭路神,引申为送行:“五月金陵西,祖余白下亭”。祖饯。姓。笔画数:9;部首:礻;笔顺编号:452425111
  • 国学名著《曾国藩家书》

    《曾国藩家书》 - 理财篇·禀祖父母·述告在京无生计 【文】 曾国藩

    孙男国藩跪禀祖父大人万福金安,六月初五日,接家信一封,系四弟初十日在省城发,得悉一切,不胜欣慰!孙国藩日内身体平安,国荃于什日微受暑热,服药一帖,次日即愈。初三日复患腹泻,服药二帖,即愈,曾孙甲三于廿三日腹泻不止,比请郑小珊诊治,次日添请吴竹如,皆云系脾虚而并受暑气,三日内服药六贴,亦无大效,廿六日添请本京王医,专服凉药渐次平复。初一二两日未吃药,刻下病已好,惟脾元尚亏,体尚未复。孙等自知细心调…

  • 六亲 liù qīn

    liùqīn

    1.六种亲属:(1)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父子……以象天明。』杜预˙注:『六亲和睦,以事严父。』(2) 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史记˙卷六十二˙管晏传:『上服度则六亲 固。』张守节˙正义:『六亲谓外祖父母一,……女之子六也。』(3) 父、母、兄、弟、妻、子。管子˙牧民:『上服度,则六亲固。』(4) 父、子、兄、弟、夫、妇。 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传˙秦彭传:『乃为人设四诫,以定六亲长幼之礼。』2.近亲。南朝宋˙鲍照˙松柏篇:『昔日平居时,晨夕对六亲。』唐˙韩愈˙楚国夫人墓志铭:『皇姑以夫人能尽妇道,称之六亲。』 【查看详细解释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