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一章三韵十二句)理何为兮,系修文德。加之清一,莫不顺则。意彼刑法,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所谓代刑,以道去杀。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