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察御史 jiān chá yù shǐ

    jiāncháshǐ

    职官名。秦代以御史监理诸郡,晋代置检校御史,掌行马外事,隋代改名为『监察御史』。主管纠察内外官吏、巡抚州县狱讼、祭祀及监诸军出使等事。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 【查看详细解释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