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守 liú shǒu

    liúshǒu

    1.古时帝王离开京城,命太子或重臣代为守国,称为『留守』。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句践世家:『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吴国精兵从王,惟独老弱与太子留守。』后汉书˙卷四十四˙张禹传:『十五年,南巡祠园庙,禹以太尉兼卫尉留守。』2.职官名。唐太宗时初置京城留守之职,五代时洛阳或开封亦置之。宋代沿之,西北南三京皆置此官,专掌宫钥及京城修葺等事。历代沿用,至清代时废置。3.留下来驻守。如:『除一人留守外,其余的人都开会去了。』 【查看详细解释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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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