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侯四弟左右:弟言家中子弟,无不谦者,此却未然。凡畏人不敢妄议论者,谨慎者也。凡好讥评人短者,骄傲者也。谚云:“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非必锦衣玉食,动手打人,而后谓之骄傲也。但使志得意满,毫无畏忌,开口议人短长,即是极骄傲耳。余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骄字,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望弟弟常猛省,并戒子弟也。(咸丰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原文】 弘治十年,命户部刘大夏出理边饷,或曰:“北边粮草,半属中贵人子弟经营,公素不与先辈合。恐不免刚以取祸。”大夏曰:“处事以理不以势,俟至彼图之。”既至,召边上父老日夕讲究,遂得其要领。一日,揭榜通衢云:“某仓缺粮若干石,每石给官价若干,凡境内外官民客商之家,但愿输者,米自十石以上,草自百束以上,俱准告。”虽中贵子弟亦不禁。不两月,仓场充轫。盖往时粮百石、草千束方准告,以故中贵子弟争相为市,转买边人粮草,陆续运至,牟利十五。自此法立,有粮草之家自得告输,中贵子弟即欲收籴,无处可得,公有余积…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是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