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铃浅唱国学
?
全部
文章
古籍
人物
字典
成语
辞典
不可同日而语 bù kě tóng rì ér yǔ
不
bù
可
kě
同
tóng
日
rì
而
ér
语
yǔ
差别很大,不能相提并论。战国策˙赵策二:『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十六˙洪觉范:『公痴叔诗,如食鲫鱼,惟恐遭骨刺,与岐山猪肉,
不可
同日而语也。』亦作『
不可
同年而语』﹑『未可同日而语』。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名字 bù kè,kě míng zì
不
bù
可
kè
名
,
字
kě
名,指语言文字。
不可
名字指不能用语言形容。汉武帝内传:『服赤霜之袍,云彩乱色,非锦非绣,
不可
名字。』亦作『
不可
名状』﹑『莫可名状』。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名状 bù kě míng zhuàng
不
bù
可
kě
名
míng
状
zhuàng
名,指语言文字。
不可
名状指不能用语言形容。宋˙洪迈˙夷坚丙志˙卷十一˙锦香囊:『至明,视所遗囊,文锦烂然,非世间物。中贮一合如玳瑁,以香实之,芳气酷烈,
不可
名状。』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九:『洞房花烛之夜,两新人原是旧相知,又多是吃惊吃吓,哭香鹒啼死边过的,竟得团圆,其乐
不可
名状。』亦作『
不可
名字』﹑『莫可名状』。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向迩 bù kě xiàng ěr
不
bù
可
kě
向
xiàng
迩
ěr
迩,近。
不可
向迩形容不能接近。如:『烈火燎原,
不可
向迩。』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多得 bù kě duō dé
不
bù
可
kě
多
duō
得
dé
形容非常难得。汉˙孔融˙荐祢衡疏:『钧天广乐,必有奇丽之观;帝室皇居,必蓄非常之宝。若衡等辈,
不可
多得。』旧唐书˙卷九十八˙卢怀慎传:『卢从愿清贞谨慎,理识周密,始终若一,朝野共知,简要之才,
不可
多得。』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得 bù kě dé
不
bù
可
kě
得
dé
不可
能得到。文选˙李斯˙上书秦始皇:『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诸侯,求国无危,
不可
得也。』文选˙司马相如˙难蜀父老:『余之行急,其详
不可
得闻已。』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思议 bù kě sī yì
不
bù
可
kě
思
sī
议
yì
1.在直观中才能证悟的真理或境界。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六十:『种种台榭,
不可
思议,皆于岸上,次第行列。』2.无法想象,难以理解。含有神秘奥妙,出乎常情之意。老残游记˙第三回:『此人名震一时,恐将来果报也在
不可
思议之列!』[似]2.不堪设想﹑难以想象[反]2.可想而知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意 bù kě yì
不
bù
可
kě
意
yì
不讨人喜欢。如:『儿子都走了,只留下这么一个
不可
意的媳妇儿在家,日子可难过了。』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或缺 bù kě huò quē
不
bù
可
kě
或
huò
缺
quē
必须,不能缺少。如:『民生必需品是
不可
或缺的。』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抗力 bù kě kàng lì
不
bù
可
kě
抗
kàng
力
lì
出于自然或人为,使人无法抵抗的强制力。如天灾﹑地变或战争等。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抗拒 bù kě kàng jù
不
bù
可
kě
抗
kàng
拒
jù
无法抵抗或排拒。如:『天灾地变是
不可
抗拒的。』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捉摸 bù kě zhuō mō
不
bù
可
kě
捉
zhuō
摸
mō
变化不定,不能预期。如:『世局的变化真
不可
捉摸。』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收拾 bù kě shōu shí
不
bù
可
kě
收
shōu
拾
shí
不可
挽回或无法善后的局面。唐˙韩愈˙送高闲上人序:『泊与淡相遭,颓堕委靡,溃败
不可
收拾。』宋˙陆游˙绍兴府修学记:『不幸自周季以来,世衰道微,俗流而不返,士散而无统。乱于杨墨,贼于申韩,大坏于释老,烂漫横流,
不可
收拾。』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救药 bù kě jiù yào
不
bù
可
kě
救
jiù
药
yào
病重无药可医治。比喻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诗经˙大雅˙板:『多将熇熇,
不可
救药。』宋史˙卷二十三˙钦宗本纪˙赞曰:『惜其乱势已成,
不可
救药,君臣相视,又不能同力协谋,以济斯难。』亦作『无可救药』﹑『无药可救』。[似]病入膏肓[反]药到病除﹑药到回春 【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数 bù kě shǔ
不
bù
可
kě
数
shǔ
无法数计。庄子˙徐鬼:『奉事而大有功者,
不可
为数,而吾君未尝启齿。』 【
查看详细解释
】
‹
1
2
3
4
›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