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名著《道德经》

    《道德经》 - 第五十六章 【先秦】 【文】 李耳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為天下贵。…

  • 国学名著《管子》

    《管子》 - 权修 【先秦】 【文】 管仲及门徒

    万乘之国,兵不可以无主,土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吏,百姓殷众,官不可以无长,操民之命,朝不可以无政。 地博而国贫者,野不辟也,民众而兵弱者,民无取也。故末产不禁,则野不辟。赏罚不信,则民无取。野不辟,民无取,外不可以应敌,内不可以固守,故曰有万乘之号,而无千乘之用,而求权之无轻,不可得也。 地辟而国贫者,舟舆饰,台榭广也。赏罚信而兵弱者,轻用众,使民劳也。舟车饰,台榭广,则赋敛厚矣。轻用众,使民劳,则民力竭矣。赋敛厚,则下怨上矣。民力竭,则令不行矣。下怨上,令不行,而求敌之勿谋己,不可得也。 欲为天…

  • 国学名著《金刚经》

    《金刚经》 - 一体同观 【汉朝】 【文】 佚名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须菩提。于意云何。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

  • 不可得 bù kě dé

    不可能得到。文选˙李斯˙上书秦始皇:『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文选˙司马相如˙难蜀父老:『余之行急,其详不可得闻已。』 【查看详细解释
  • 不可开交 bù kě kāi jiāo

    kāijiāo

    形容无法摆脱或结束。负曝闲谈˙第十七回:『田雁门说了几句「全仗大材」的话,便忙丢丢出门去了。一面管家捆行李,打包裹,忙得不可开交。』市声˙第二十四回:『谁知古老三正在家里,和他的如夫人斗口,两口子正在吵得不可开交。』 【查看详细解释
  • 解人 jiě rén

    jiěrén

    明理识趣的人。三国志˙卷五十九˙吴书˙吴主五子传˙孙霸传:『玄曰:「旧赦有大小,或天下,亦有千里、五百里赦,随意所及。」亮曰:「解人不当尔邪!」乃赦宫中,基以得免。』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非但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得!』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管子》

    《管子》 - 重令 【先秦】 【文】 管仲及门徒

    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唯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 为上者不明,令出虽自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夫倍上令以为威,则行恣于己以为私,百吏奚不喜之有?且夫令出虽自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是威下系于民也。威下系于民,而求上之毋危,不可得也。令出而留者无罪,…

  • 国学名著《古文观止》

    《古文观止》 - 唐雎说信陵君 【先秦】 【文】 佚名

    信陵君杀晋鄙,救邯郸,破秦人,存赵国,赵王自郊迎。 唐雎谓信陵君曰:“臣闻之曰: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不知者;有不可忘者,有不可不忘者。”信陵君曰:“何谓也?”对曰:“人之憎我也,不可不知也;吾憎人也,不可得而知也。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今君杀晋鄙,救邯郸,破秦人,存赵国,此大德也。今赵王自郊迎,卒然见赵王,愿君之忘之也。”信陵君曰:“无忌谨受教。” …

  • 国学名著《战国策》

    《战国策》 - 信陵君杀晋鄙 【汉朝】 【文】 刘向

    信陵君杀晋鄙,救邯郸,破秦人,存赵国,赵王自郊迎。唐且谓信陵君曰:“臣闻之曰,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不知者;有不可忘者,有不可不忘者。”信陵君曰:“何谓也?”对曰:“人之憎我也,不可不知也;吾憎人也,不可得而知也。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今君杀晋鄙,救邯郸,破秦人,存赵国,此大德也。今赵王自郊迎,卒然见赵王,臣愿君之忘之也。”信陵君曰:“无忌谨受教。”…

  • 深不可测 shēn bù kě cè

    shēn

    深得无法测量出来。形容非常深远,难以测知。淮南子˙主术:『天道玄默,无容无则,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三国˙魏˙卞兰˙赞述太子赋:『闻之于古,见之于今,深不可测,高不可寻。』[反]浅而易见 【查看详细解释
  • 龙化虎变 lóng huà hǔ biàn

    lónghuàbiàn

    比喻变化莫测。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宣室志》

    《宣室志》 - 杨叟 【文】 张读

    乾元初,会稽民有杨叟者,家以资产丰赡闻于郡中。一日,叟将死,卧而呻吟,且仅数月。叟有子曰宗素,以孝行称于里人。迨其父病,罄其产以求医术。后得陈生者,究其原:“是翁之病心也。盖以财产既多,其心为利所运。故心已离去其身。非食生人心,不可以补之。而天下生人之心,焉可致耶如是,则非吾之所知也。”宗素既闻之,以为生心,故不可得也,独修浮图氏法,庶可以间其疾。即召僧转经,命工图铸其像,已而自赍食,诣郡中佛寺…

  • 不可名状 bù kě míng zhuàng

    míngzhuàng

    名,指语言文字。不可名状指不能用语言形容。宋˙洪迈˙夷坚丙志˙卷十一˙锦香囊:『至明,视所遗囊,文锦烂然,非世间物。中贮一合如玳瑁,以香实之,芳气酷烈,不可名状。』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九:『洞房花烛之夜,两新人原是旧相知,又多是吃惊吃吓,哭香鹒啼死边过的,竟得团圆,其乐不可名状。』亦作『不可名字』﹑『莫可名状』。 【查看详细解释
  • 妙不可言 miào bù kě yán

    miàoyán

    奇妙得难以述说。文选˙郭璞˙江赋:『妙不可尽之于言,事不可穷之于事。』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九回:『公子侧会其意,一吸而尽,觉甘香快噪,妙不可言。』 【查看详细解释
  • 臭不可当 chòu bù kě dāng

    chòudāng

    臭得令人无法忍受。形容非常的臭。唐˙柳宗元˙东海若:『刳而振其犀以嬉,取海水杂粪壤蛲蚘而实之,臭不可当也。』孽海花˙第五回:『原来公坊那年自以为臭不可当的文章,竟被霞郎估着,居然掇了巍科。』亦作『臭不可闻』。 【查看详细解释
  • 国学名著《黄帝四经》

    《黄帝四经》 - 全文 【先秦】 【文】 佚名

    恒先之初,迥同太虚。虚同为一,恒一而止。湿湿梦梦,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静不熙。古未有以。万物莫以。古无有刑(形),太迥无名。天弗能复(覆),地弗能载。小以成小,大以成大。盈四海之内,又包其外。在阴不腐,在阳不焦。一度不变,能适规()侥(蛲)。鸟得而蜚(飞),鱼得而流(游),兽得而走。万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人皆以之,莫知其名。人皆用之,莫见其刑(形)。一者其号也。虚其舍也,无为其素也,和其用也。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则(测)也。显明弗能为名,广大弗能为刑(形),独立不偶,万物莫之…

  • 国学名著《全唐诗》

    《全唐诗》 - 七爱诗·李翰林 【唐朝】 【诗】 皮日休

    吾爱李太白,身是酒星魄。口吐天上文,迹作人间客。磥砢千丈林,澄澈万寻碧。醉中草乐府,十幅笔一息。召见承明庐,天子亲赐食。醉曾吐御床,傲几触天泽。权臣妒逸才,心如斗筲窄。失恩出内署,海岳甘自适。刺谒戴接,赴宴著縠屐。诸侯百步迎,明君九天忆。竟遭腐胁疾,醉魄归八极。大鹏不可笼,大椿不可植。蓬壶不可见,姑射不可识。五岳为辞锋,四溟作胸臆。惜哉千万年,此俊不可得

  • 国学名著《黄帝内经》

    《黄帝内经》 - 外揣 【汉朝】 【文】 佚名

    余闻九针九篇,余亲受其调,颇得其意。夫九针者,始于一而终于九,然未得其要道也。夫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恍惚无穷,流溢无极,余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也,然余愿杂之毫毛,浑束为一,可乎?岐伯曰:明乎哉问也.非独针道焉,夫治国亦然。 黄帝曰:余愿闻针道,非国事也。岐伯曰:夫治国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杂合而为一乎。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日与月焉,水与镜焉,鼓与响焉,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镜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后其声,动摇则应和尽得其情。 黄…

  • 国学名著《孟子》

    《孟子》 - 滕文公章句下·第六节 【先秦】 【文】 孟子

    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 曰:“使齐人傅之。” 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

  • 马翻人仰 mǎ fān rén yǎng

    fānrényǎng

    人马被打得仰翻在地。形容被打得惨败。也比喻乱得一塌糊涂,不可收拾。 【查看详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