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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朝】朱敦儒

    朱敦儒(1081-1159),字希真,洛阳人。靖康、建炎间,屡召不起。绍 兴三年(1133)以荐补右迪功郎,五年(1135)赐进士出身守秘书省正字。 历兵部郎中、临安府通判、秘书郎、都官员外郎、两浙东路提点刑狱,致仕,居嘉 禾。晚落致仕,除鸿胪少卿,秦桧死,依旧致仕。绍兴二十九年(1159)卒。 有词三卷,名《樵歌》。 [元脱脱《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朱敦儒传] 敦儒素工诗及乐府,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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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