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

高鹗(约1738~约1815年),清代文学。字兰墅,一字云士。因酷爱小说红楼梦》,别号“红楼外史”。汉军黄旗内务府人。祖籍铁岭(今属辽宁),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熟谙经史,工于八股文,诗词、小说、戏曲、绘画及金石之学亦颇通晓。诗宗盛唐,词风近于花间派,论文则“辞必端其本,修之乃立诚”,强调以意为主。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为顺天乡试举人。六十年进士。历官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嘉庆六年(1801年)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十四年,由侍读选江南道监察御史。十八年,升刑科给事中。在任以“操守谨、政事勤、才具长”见称,为官两袖清风。高鹗除有《红楼梦》后40回续书外,另有诗文著作多种,《清史稿?文苑二》著录有《兰墅诗抄》,杨宗羲《八旗文经》著录《高兰墅集》,今俱佚。现存《兰墅十艺》(稿本)、《吏治辑要》及诗集《月小山房遗稿》、词集《砚香词?簏存草》等。

高鹗是如何续成《红楼梦》的?这是世人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红楼梦》问世于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当时文字狱还在盛行,要订正、续写暗喻清王朝败亡的《红楼梦》,谈何容易?从乾隆皇帝到高鹗的家人、亲友,还有胆小怕事者、别有用心者、欲借此书构陷高鹗者,都是一道道难逾的高墙、阴沟。 高鹗冲破了所有险阴,凭著非凡的才智与执著,以及对曹雪芹石头记》的透彻理解,进行了创造性续写。并且借助他人之力――同窗挚友、曹雪芹的友人、皇室中人,尤其是巨贪和坤的力保,最终使《红楼梦》问世! 在续写《红楼梦》期间,相伴著一段浪漫凄美的爱情绝唱。当初若没有那位被迫出家、温柔刚烈、脂砚斋的外甥女畹君,便没有今天《红楼梦》的流传。
高鹗,字兰墅,一子云士,别号红楼外史。他生于约1738年(乾隆三年),死于约1815年(嘉庆二十年)。高鹗续写的后40回与曹雪芹创作的前80回比,在思想艺术水平上有很大的差距,但基本完成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并给《红楼梦》以一个完整的形态,有利于它的传播。

一部小说以其残存的八十回成为一个民族难以企及的文学顶峰,为完成全璧而续补的后四十回竟能达到乱真的程度,与原著一起家喻户晓,流芳百世。如今,就连对续书骂得最起劲的红学家在整理出版《红楼梦》时也不敢弃之而不用,读者的认同和喜爱已使续作成为《红楼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维纳斯残臂的成功续接确确实实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学奇迹。

恰恰是这位奇迹的创造者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受到严厉得近乎苛刻的指责和谩骂,在中国文学史上享受这种待遇的作家并不多见。曾几何时,红学家们将难见《红楼梦》全璧的不满和怨气全撒到高鹗身上,对其所做的续补工作全盘否定,横加指责,将其视为篡改《红楼梦》的罪人,还有的红学家将他描绘成用心险恶,受人指使的文化特务。其结果是高鹗以丑角形象在一部部文学史教材中被当作反面人物而游街示众。直到近几年,随著学术研究的规范化和正常化,人们才开始用比较公允和宽容的目光来重新审视这段文学史上的公案,为保全《红楼梦》而付出辛勤劳动的高鹗终于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肯定,饱受贬斥的后四十回在红学家眼里也有了新的色彩和内涵。沧桑百年的荣辱兴废、风风雨雨,真是令人感慨无限,难以辞达。

用困厄失意、才华过人八个字足可概括高鹗的一生。落魄不遇,使他与曹雪芹有类似的人生体验;才华独具,使他的后四十回在众多续红之作中脱颖而出。以高鹗的见识与功力,如果他另写一部小说,肯定会得到更高的声誉,但他做出了续补《红楼梦》这种极富挑战性和冒险性的选择,与一位最优秀的天才作家并肩而立,接受后人并不友好的审视和品评。

天涯倦客楼头妇,一种消沉奈落何”。十分遗憾的是,因资料的缺乏,高鹗在我们的视野中只是个面目模糊的身影,从其夫子自道及其零星的记载中可窥见其生活人生的一鳞半爪。他虽中过举人、进士,可等他得到这些施展才学的资格时,已年过半百,油然而生夕阳之叹了。随后而来的内阁中书、顺天乡试同考官、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等有职无权的谏官、学官官衔让颇有胸襟的高鹗感到失落和惆怅,在不少诗文中,他流露出一种“泥途悲潦倒”的感叹。早年的科场淹滞、晚年的平淡仕途使他始终处于悲苦困厄的心绪体验中,这使他能够在情感上理解和贴近曹雪芹,完成那个动人心魄的悲剧结局。一方面是“金粉飘零旧梦怀,凄凉往事付歌喉”,另一方面是“学邃才雄”,“誉满京华”。
其过人的学识、出众的才华、生花的口才据说是“凡在有目,谅皆欣赏”,这也许是失意人生的一种必要补偿吧,否则,续补《红楼梦》将成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永恒感叹。

此外,我们还知道高鹗为人忠厚,常常勖勉、规劝弟子们克尽忠孝,走举业之路。他的八股文写得很好,思力精到,笔力雄健。在诗文中,他还常将人生如梦的感伤情怀抹上一层佛老色彩。所有这些,我们在《红楼梦》后四十回中都可依稀感觉到。

尽管直到今天红学家们对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仍然众说不一,比如有人认为其中有曹雪芹的残稿,但更多的人相信它出自高鹗之手,因为有比较可信的证据。清代著名诗人、高鹗的妻舅张问陶在其《赠高兰墅同年》一诗的自注中明确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高鹗本人也写过一首题为《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的诗,抒发辛苦劳动后的感受。在程伟元《红楼梦序》、高鹗《红楼梦序》以及程、高合写的《红楼梦引言》中,也记述了高鹗的工作:“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至于高鹗究竟做了哪些工作,是修修补补,还是凭空营构,红学家们尽可以埋首穷究,互相诘难,但恐怕永远都不会有令人信服的最终结论,毕竟与《红楼梦》有关的谜团太多了。在没有新的材料推翻旧论之前,我们还是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全部归之于高鹗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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