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制宪会议开幕》

1944年8月21日到10月7日,美英3国和中美英3国分别在华盛顿附近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建议案把该国际组织定名为“联合国”,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会员国的资格,主要机关的组成和职权等。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制宪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开幕。与会的有50个国家的282名代表以及随行人员1700多人。中共领导人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之一参加会议。

6月25日,50个国的代表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进展”。其基本原则是:主权平等、真诚地履行国际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不干涉他国内政等。宪章还规定联合国的6个主要机构,即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秘书处。6月26日举行鉴定仪式。这天后来被定为“宪章日”。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这天被定为“联合国日”。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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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