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相起义》

(?——1130),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他针对北宋末年贫富对立、阶级矛盾尖锐的情况,组织了一个以“农亩渔樵”为业的秘密社团。

钟相的政治主张是:“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如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这个主张使武陵县几百里内的百姓都“翕然向往”,“络绎道途,莫知其数”。到南来建炎年间,湘猢地区的百姓既苦于南宋政府的苛敛,又遭到金军的嗓明,还连续遭到演兵游寇集团的窜扰。

钟相于1130年4月1日(南宋建炎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举起了反抗的旗帜,自称楚王,国号楚,年号大载。攻占了武陵、桃源、辰阳、沅江、澧阳、枝江、松滋、益阳、江化、宜都、华容、沅陵等共19个县,有数十万之众。

当年钟相被俘牺牲,起义军由杨么率领继续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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