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
脱脱,阿鲁图等《宋史》
《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等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于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

《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

《志》共有十五志(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艺文),约占全书三分之一,仅次于《列传》,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很大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食货志》、《兵志》亦编得好,叙述之详,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

《食货志》十四卷,相当于《旧唐书·食货志》的七倍。

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史书,便于刊布流传。

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

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

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例如,从《宋史·食货志》中,不仅可以看到两宋社会经济发展的概况和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还可以看到宋代高度发展的精神与物质文明。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资料、科学数据以及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丰富史料。

除官修的当代史外,私撰述的历史著作也不少,像南宋初年史学家李焘编撰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专记北宋一代史实;南宋孝宗时的史学家徐梦莘修撰的《三朝北盟会编》,专记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战的关系。

因此元朝修《宋史》时,拥有足够的资料。以志来说,《宋史》共十五志,一百六十二卷,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仅次于列传。其例目之多,分量之大,也是二十五史所仅见。其中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还包括职官的食邑、荫补、俸禄等,从中可以看出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此外,《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编得也比较好。《宋史》的志书基本上能反映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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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

    ◎职官七○大都督府制置使宣谕使宣抚使总领留守经略安抚使发运使都转运使招讨使招抚使抚谕使镇抚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茶马市舶等职提举学事提点开封府界公事提举河北籴便司经制边防财用提举解盐保甲三白渠弓箭手等职...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建隆以后合班之制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为宰相。)亲王、枢宏使、留守、节度、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并为使相。)尚书令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旧仪,...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群臣叙迁流内铨流外出官文散官武散官爵勋功臣检校官兼官试秩绍兴以后阶官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诸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有出身转大理评事,无出身转太常寺奉礼郎。内带馆...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赞引导从赐食邑实封使职宫观赠官叙封致仕荫补赞引旧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并绯衣双引,仍传呼。(开宝中,学士止令一吏前导,亦罢传呼,惟谢恩初上日,双引传呼云。)使相、仆射、两省五...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奉禄匹帛职钱禄粟傔人衣粮厨料薪炭诸物奉录(自宰臣而下至岳渎庙令,凡四十一等。)宰相,枢密使,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冬绵百两。)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增给公用钱给券职田增给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三副使,观文殿大学士,三十千。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元丰添保和殿大学士。...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昔武王克商,访箕子以治道,箕子为之陈《洪范》九畴,五行五事之次,即曰"农用八政",八政之目,即以食货为先。五行,天道也;五事,人道也。天人之道治,而国家之政兴焉。是故食货而下,五卿...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赋税)方田神宗患田赋不均,熙宁五年,重修定方田法,诏司农以《均税条约并式》颁之天下。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县委令、佐分地计量,随陂原平泽而...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和籴漕运)布帛宋承前代之制,调绢、绸、绢、布、丝、绵以供军须,又就所产折科、和市。其纤丽之物,则在京有绫锦院,西京、真定、青益梓州场院主织锦绮、鹿胎、透背,江宁府、润州有织罗务,梓州...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常平义仓)前代军师所在,有地利则开屯田、营田,以省馈饷。宋太宗伐契丹,规取燕蓟,边隙一开,河朔连岁绎骚,耕织失业,州县多闲田,而缘边益增戍兵。自雄州东际于海,多积水,契丹患之,不得肆...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役法役出于民,州县皆有常数。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振恤)役法中书舍人苏轼在详定役法所,极言役法可雇不可差,第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司马光不然之,光言:"差役已行,续闻有命:雇募不足,方许...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宋货财之制,多因于唐。自天宝以后,天下多事,户口凋耗,租税日削,法既变而用不给,故兴利者进,而征敛名额繁矣。方镇握重兵,皆留财赋自赡,其上供殊鲜。五代疆境逼蹙,藩镇益强,率令部曲主...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钱币钱有铜、铁二等,而折二、折三、当五、折十,则随时立制。行之久者,唯小平钱。夹锡钱最后出,宋之钱法至是而坏。盖自五代以来,相承用唐旧钱,其别铸者殊鲜。太祖初铸钱,文曰"宋通元宝"...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会子盐上会子、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十六户主之。后富民赀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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