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经过改革,要达到:使基础教育得到切实的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得到广泛的发展,高等学校的潜力和活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学校教育和学校外、学校后的教育并举,各级各类教育能够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方面需要。

《决定》还对增加教育投资,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困素,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等问题,作了明确的原则规定。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