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鞍钢宪法》的批示发表》

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鞍钢宪法》的批示发表。这个批示是毛泽东在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批示中提出的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原则。其内容是: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批语中宣告:“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