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复兴社成立》

复兴社成员合影。前排右起:邓文仪、杜心如、曾扩情、贺衷寒、桂永清

1932年3月1日,由黄埔系军人组成、以“复兴中华民族”为旗号、在南京正式成立了中华民族复兴社。它由蒋介石兼任社长。由于复兴社干部均穿蓝衣黄裤,故又称“蓝衣社”。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