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元勋蒋翊武被害》

1913年10月9日,蒋翊武在桂林被害。

蒋翊武是湖南澧县人。1903年入常德师范学堂,因反清被开除。1905年到上海,次年入中国公学,与杨卓霖创办《兢业旬报》。同年入同盟会。1909年入湖北新军,参加群治学社。1911年任文学社社长,与共进会合作,准备发动新军起义。10月9日,事泄出逃。武昌起义成功后,返回武昌,任湖北军政府军事顾问、防御使、战时总司令、驻汉招抚使等职。临时政府北迁后,被袁世凯调至北京,授高等军事顾问,又授陆军中将、加上将军衔,均不接受。今年“二次革命”爆发,回湖南任荆豫招抚使,策动反袁。旋转广西讨袁,失败被捕。死时年仅28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