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明朝】 宋濂王袆

《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年)、王袆(1321~1373年)主编。 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再到元朝北逃蒙古高原的历史 元朝是我国境内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蒙古族建立的封建王朝。蒙古族兴起于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东部,后来逐渐散布到蒙古高原的广大地区。 成吉
宋濂,王袆《元史》
《元史》 【明朝】 宋濂,王袆

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年)、王袆(1321~1373年)主编。

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再到元朝北逃蒙古高原的历史

元朝是我国境内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蒙古族建立的封建王朝。蒙古族兴起于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东部,后来逐渐散布到蒙古高原的广大地区。

成吉思汗建国以前,蒙古人还没有文字,后来借用畏兀儿文写蒙古语,创制了畏兀儿字的蒙古文。到1260年,忽必烈又命国师八思巴用藏文创制“蒙古新字”,作为官定的蒙古文。因此蒙古建国前和建国后的一段历史,都是后来追述的,比较简略,也有错误。蒙古太宗(窝阔台)到宪宗(蒙哥)时期编成的史书《元朝秘史》,就是用畏兀儿字的蒙古文写成的。这部史书对了解十二十三世纪上半期蒙古族历史有重要价值。

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由参知政事王鹗建议,忽必烈始设翰林国史院,开始纂辑国史。至元年间,又设立蒙古翰林院,专用蒙古文记录史事。这些机构的设立,使元朝除了元顺帝的“实录”缺失,其他十三帝都有较为完整的“实录”,为撰修《元史》提供了主要史料依据。后来由于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无实录可据,明太祖为了弥补元顺帝一朝历史,派欧阳佑等十二人为采访官,到北平(今北京)、山东等地,搜集史料,以备续编。

另外,历代的《后妃功臣列传》也是《元史》本纪和列传的重要资料来源。

元朝的典章制度史也不少,主要有《皇朝经世大典》(《元史》中的《志》和《表》主要取材于此)八百八十卷、留存至今的《元典章》、王祯的《农书》、郭守敬的《授时历经》等,这些都是修《元史》的重要参考材料

此外,还有些史料杂著,如宋人著的《黑鞑事略》、《蒙鞑备录》、《长真人西游记》等,也是修《元史》的材料来源。《元史》依据上述材料成书,因而具有原始史料丰富的特点。

《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

这是因为元世祖和元顺帝在位时间都长达三十多年,原始史料丰富,所以对他们的记述就比较详细。这体现了《元史》编纂中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材料多就多编,材料少就少编。

《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

《天文志》吸取了元代杰出科学郭守敬的研究成果。《历志》是根据元代历算家李谦的《授时历议》和郭守敬的《授时历经》编撰的。《地理志》是根据《大元一统志》,《河渠志》是根据《海运纪原》、《河防通议》等书编撰的。

而今,《大元一统志》等书已经散佚,《元史》中保存了这些书的内容,史料价值就更为可贵。

《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

《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

《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修史工作,他即位的当年,即元朝北返蒙古高原的当年,1368年,便下诏编修《元史》。

洪武二年(1369)二月丙寅(初一),在南京的天界寺(今南京朝天宫东)正式开局编写,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袆为总裁,征来山林隐逸之士汪克宽、胡翰、赵埙等十六人参加纂修。明朝初年的著名文学家宋濂是主要负责人。这次编写至八月癸酉(十一日)结束,仅用了188 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顺帝一朝以外的本纪37卷,志53卷,表6卷,传63卷,共159卷。这次修史,以大将徐达从元大都缴获的元十三朝实录和元代修的典章制度史《经世大典》为基础。

由于编纂的时间太仓促,缺乏顺帝时代的资料,全书没有完成,于是派欧阳佑等人到全国各地调集顺帝一朝资料,于三年二月六日重开史局,仍命宋濂、王祎为总裁,率领赵埙,朱右、贝琼等15人继续纂修,经过143天,七月初一书成,增编顺帝纪10卷,增补元统以后的《五行》、《河渠》、《祭祀》、《百官》、《食货志》各1卷,三公和宰表的下卷,《列传》36卷,共计53卷。然后合前后二书,按本纪、志、表、列传厘分后,共成210卷,也就是现在的卷数。两次纂修,历时仅331天。

《元史》的版本很多,最早的是洪武刻本,洪武三年(1370)秋七月《元史》修成,十月便已“镂版讫功”。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版,损坏的版面加以补刊,一般版心有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是为南监本。万历二十四年(1596)至三十四年(1606),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是为北监本。

清朝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又仿北监本重刻《元史》,是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1781),对辽、金、元三史的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版,重新印刷,通称乾隆四十六年本,这个版本是《元史》最差版本之一。

道光四年(1824),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是为道光本。以后还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通常为治元史者所不取。

1935年,商务印书馆以99卷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出版,是为百衲本,此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于洪武本的原貌,为治元史的中外学者沿用了四十余年,但其中有描修的错误。

1976年4月,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以百衲本为底本,校对了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其他版本,还吸收了前人对《元史》校勘的成果,并利用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校正了有关史文,这是目前最好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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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史》 志 ▪ 志·卷四十四

    ◎百官七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

  • 《元史》 志 ▪ 志·卷四十五

    ◎百官八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见于前,自元统、至元以来,颇有沿革增损之异。至正兵兴,四郊多垒,中书、枢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书省、行枢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自省院以及郡县,又各有添设之员。而...

  • 《元史》 志 ▪ 志·卷四十六

    ◎食货一《洪范》八政,食为首而货次之,盖食货者养生之源也。民非食货则无以为生,国非食货则无以为用。是以古之善治其国者,不能无取于民,亦未尝过取于民,其大要在乎量入为出而已。《传》曰:“生财有大道,生...

  • 《元史》 志 ▪ 志·卷四十七

    ◎食货二○岁课山林川泽之产,若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碧甸子、铅、锡、矾、硝、碱、竹、木之类,皆天地自然之利,有国者之所必资也,而或以病民者有之矣。元兴,因土人呈献,而定其岁入之课,多者...

  • 《元史》 志 ▪ 志·卷四十八

    ◎食货三○岁赐自昔帝王于其宗族姻戚必致其厚者,所以明亲亲之义也。元之为制,其又厚之至者欤!凡诸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采分地。其路府州县得荐其私人以为监,秩禄受命如王官,而不得以岁月通选调。其赋则五户出...

  • 《元史》 志 ▪ 志·卷四十九

    ◎食货四○俸秩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既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于是无职田者,复益之以俸米。其所以养官吏者,不亦...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

    ◎食货五食货前志,据《经世大典》为之目,凡十有九,自天历以前,载之详矣。若夫元统以后,海运之多寡,钞法之更变,盐茶之利害,其见于《六条政类》之中,及有司采访事迹,凡有足征者,具录于篇,以备参考;而丧...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一

    ◎兵一兵者,先王所以威天下,而折夺奸宄、戡定祸乱者也。三代之制远矣,汉、唐而下,其法变更不一。大抵用得其道,则兵力富,而国势强;用失其宜,则兵力耗,而国势弱。故兵制之得失,国势之盛衰系焉。元之有国,...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二

    ◎兵二○宿卫宿卫者,天子之禁兵也。元制,宿卫诸军在内,而镇戍诸军在外,内外相维,以制轻重之势,亦一代之良法哉。方太祖时,以木华黎、赤老温、博尔忽、博尔术为四怯薛,领怯薛歹分番宿卫。及世祖时,又设五卫...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三

    ◎兵三○马政西北马多天下,秦、汉而下,载籍盖可考已。元起朔方,俗善骑射,因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古或未之有。盖其沙漠万里,牧养蕃息,太仆之马,殆不可以数计,亦一代之盛哉。世祖中统四年,设群牧所,隶太府监...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四

    ◎兵四○站赤元制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盖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古人所谓置邮而传命,未有重于此者焉。凡站,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而水则以舟。其给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五

    ◎刑法一自古有天下者,虽圣帝明王,不能去刑法以为治,是故道之以德义,而民弗从,则必律之以法,法复违焉,则刑辟之施,诚有不得已者。是以先王制刑,非以立威,乃所以辅治也。故《书》曰:“士制百姓于刑之中,...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六

    ◎刑法二○职制下诸职官户在军籍,管军官辄追逮其身者,禁之。诸中外大小军官,不能以法抚循军人而又害之者,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纠察之;行省官及宣慰司元帅府官无故以军官自卫者,亦如之。诸军官不法,各处宪司就问...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七

    ◎刑法三○食货诸犯私盐者,杖七十,徒二年,财产一半没官,于没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盐货犯界者,减私盐罪一等。提点官禁治不严,初犯笞四十,再犯杖八十,本司官与总管府官一同归断,三犯闻奏定罪。如监临官及灶...

  • 《元史》 志 ▪ 志·卷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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