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灵部 ▪ 四灵部·鳞介(2)

张岱

四蛇卫之

开刑鲋鰅山。《山海经》云:颛顼葬其阳,九嫔葬其阴,四蛇卫之。

白帝

汉高祖微时,见白蛇当道,挥剑斩之。后有老妪泣曰:吾子,白帝子也,化蛇当道,为赤帝子所杀。

唤鱼潭

青神中岩有唤鱼潭,客至,抚掌,鱼辄群出。

斩蛟

隋赵昱为嘉川守。犍为潭中有老蛟作虐,昱持刀入水,顷之潭水尽赤,蛟已斩。一日,弃官去。后嘉陵水涨,见昱云雾中骑白马而下,宋太宗赐封“神勇”。

孩儿

磁州出鱼,四足长尾,声如婴儿啼,因名“孩儿鱼”,其骨燃之不灭。

黄雀鱼

出惠州。八月化为雀,十月后入海化为鱼。

五色鱼

陇州鱼龙川有鱼,五色,人不敢取。杜甫诗“水落鱼龙夜”,即此。

视龙犹蝘蜓

南巡狩,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禹济江,黄龙负舟,舟中人惧。禹仰天叹曰:“吾受命于天,竭力以劳万民。生寄也,死归也,余何忧于龙焉。”视龙犹蝘蜓,颜色不变。须臾,龙俯首低尾而逝。

双鲤

萧山县之城山,山颠有泉,嘉鱼产焉。阖闾侵越,勾践退保此山,意其乏水,馈以米盐。勾践取双鲤报之,吴兵夜遁。

石蟹

生于崖(海南岛)之榆林,港内半里许,土极细腻,最寒,但蟹入则不能运动,片时即成石矣,人获之,则曰石蟹。置之几案,能明目。

鲥鱼

一名箭鱼。腹下细骨如箭镞,此东坡有“鲥鱼多骨之恨”也。其味美在皮鳞之交,故食不去鳞。肋鱼似鲥而小,身薄骨细,冬月出者名“雪肋”,味最佳。至夏,则味减矣。

龟历

陶唐之世,越囊国献千岁神龟,方三尺余,背上有文,皆蝌蚪书,记开辟以来事,帝命录之,谓之龟历。

元绪

孙权时,永康有人入山,遇一大龟,加载吴,夜泊越里,缆舟于大桑树。宵中,树呼龟曰:“劳乎元绪,奚事尔耶!”因呼龟为“元绪”。

河豚

状如蝌蚪,腹下白,背上青黑,有黄文,眼能开闭,触物便怒,腹胀如鞠,浮于水上,人往取之。河豚毒在眼、子、血三种。中毒者,血麻、子胀、眼睛酸,芦笋、甘蔗、白糖可以解之。

集鳣

杨震聚徒讲学,有雀衔三鳣,集讲堂前。皆曰:“鳣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果如其言。

子鱼

宋显仁太后谓秦桧妻曰:“子鱼大者绝少。”桧妻曰:“妾有大者。”桧闻,责其失言,乃以青鱼百尾进。太后笑曰:“我道这婆子村,果然!”

鱲鱼

长二丈,皮可鑢物。其子旦从口出,暮从脐入,腹里两洞,肠贮水以养子。肠容二子,两则四焉。

岩蛇

龟身、蛇尾、鹰嘴、鼍甲,下有四足,足具五爪,大如癞头鼍,硬似穿山甲,其壳极坚,其爪极利,茅竹青柴到口即碎,着人之肌肤,咬必透骨。台温山下,此物极多。

懒妇

江南有懒妇鱼,即今之江豚是也。鱼多脂,熬其油可点灯。然以之照纺绩则暗,照宴乐则明,谓之“馋灯”。

脆蛇

无胆,畏人。出昆仑山下。闻人声,身自寸断,少顷自续,复为长身。凡患色痨者,以惊恐伤胆,服此可以续命,兼治恶疽、大麻疯及痢。腰以上用首,以下用尾。

瓦椤蚶

宁海沿海有蚶田,用大蚶捣汁,竹筅帚洒之,一点水即成一蚶,其状如荸荠,用缸砂壅之,即肥大。

蝤蛑

陶榖出使吴越,忠懿王宴之,因食蝤蛑。询其名类,忠懿王命自蝤蛑以至彭越,罗列十余种以进。榖视之,笑谓忠懿王曰:“此谓一蟹不如一蟹也。”

牡蛎

一名蚝山。《本草》:牡蛎附石而生,磈礧连如房。初生海岸,身如拳石,四面渐长,有一二丈者。一房内有肉一块,肉之大小,随房所生。每潮来,则诸房皆开,有小虫入,则合之,以充饥腹。

绿毛龟

蕲州出。龟背有绿毛,长尺余,浮水中,则毛自泛起。压置壁间,数年不死,能辟飞蛇。

隋帝嗜蛤,所食以千万计。忽有一蛤置几上,一夜有光。及明,肉自脱,中有一佛二菩萨像,帝自是不复食蛤。

沉宫闻戏于栖水,获一蚌。煮食时,中有一珠,长半寸,俨然大士像,惜煮熟失光,为徽人售去。

舅得詹事

燕文贞公女嫁卢氏,尝为舅求官。公下朝,问焉。公但指支床龟视之。女拜而归,告其夫曰:“舅得詹事矣。”

三足鳖

黄庭宣知太仓,民有食三足鳖而化地上,止存发一缕、衣服等物,如蜕形者,人以其妇杀夫报官。庭宣令捕三足鳖,召妇依前烹治,出重囚食之,亦尽化去。

鱼羹荆花

许襄毅官山左,有民布田,其妇飨之,食毕而死。囊毅询其所飨物,及所经道路。妇曰:“鱼汤米饭,度自荆林。”公乃买鱼作饭,投荆花于中,试之狗彘,无不死者。

毒鳝

铅山卖薪者性嗜鳝。一日,市归,烹食,腹痛而死。张昺治其狱。召渔者捕鳝,得数百斤,中有昂头出水二三寸者七条,烹与死囚食,亦腹痛而死。

两头蛇

孙叔敖幼时遇两头蛇于路,杀而埋之。相传见此者必死,归泣告于母。母曰:“蛇今安在?”对曰:“恐害他人,已杀而埋之矣。”母曰:“汝有利人心,天必佑之!”果无恙。

筝弦化龙

唐刺史韦宥,于永嘉江浒沙上获筝弦,投之江中,忽见白龙腾空而去。

蚌珠之仇

夏原吉治浙西水患,宿湖州慈感寺,夜有妪携一女来诉曰:“久窟于潮音桥下,岁被邻豪欲夺吾女,乞大人一字为镇。”公书一诗与之。公至吴淞江,有金甲神来告曰:“聘一邻女已久,无赖赚大人手笔,抵塞不肯嫁,请改判。”公张目视之,神逡巡畏避。公忆曰:“是慈感蚌珠之仇也。”牒于海神。次日,大风雨,震死一蛟于钱溪之北。”

与蛇同产

窦武产时,并产一蛇,投之林中。后母卒,有大蛇径至丧所,以头击柩,若哀泣者,少间而去。时谓窦氏之祥。

得鱼忘筌

庄子》:“筌者所以得鱼,得鱼而忘筌。”比受恩而不知报也。

鱼游釜中

广陵张婴泣告张纲曰:荒裔愚民,相聚偷生,若鱼游釜中,知其不可久。今见明府,乃更生之辰也。

巴蛇

《山海经》:“巴蛇蚕象,三岁而出其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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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