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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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龁石

    新城王钦文太翁家有圉人王姓,初入劳山学道,久之不火食,惟啖松子及白石。遍体生毛。既数年,念母老归里,渐复火食,犹啖石如故。向日视之,即知石之甘苦酸咸,如啖芋然。母死,复入山,今又十七八年矣。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庙鬼

    新城诸生王启后者,方伯中宇公象坤曾孙。见一妇人入室,貌肥黑不扬。笑近坐榻,意甚亵。王拒之,不去。由此坐卧辄见之,而意坚定,终不摇。妇怒,批其颊有声,而亦不甚痛。妇以带悬梁上,捽与并缢。王不觉自投梁下...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陆判

    陵阳朱尔旦,字小明,性豪放,然素钝,学虽笃,尚未知名。一日文社众饮,或戏之云:“君有豪名,能深夜负十王殿左廊下判官来。众当醵作筵。”盖陵阳有十王殿,神鬼皆木雕,妆饰如生。东庑有立判,绿面赤须,貌尤狞...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婴宁

    王子服,莒之罗店人,早孤,绝慧,十四入泮。母最爱之,寻常不令游郊野。聘萧氏,未嫁而夭,故求凰未就也。会上元,有舅氏子吴生邀同眺瞩,方至村外,舅家仆来招吴去。生见游女如云,乘兴独游。有女郎携婢,拈梅花...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聂小倩

    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适赴金华,至北郭,解装兰若。寺中殿塔壮丽,然蓬蒿没人,似绝行踪。东西僧舍,双扉虚掩,惟南一小舍,扃键如新。又顾殿东隅,修竹拱把,阶下有巨池,...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义鼠

    杨天一言:见二鼠出,其一为蛇所吞;其一瞪目如椒,意似甚恨怒,然遥望不敢前。蛇果腹蜿蜒入穴,方将过半,鼠奔来,力嚼其尾,蛇怒,退身出。鼠故便捷,欻然遁去,蛇追不及而返。及入穴,鼠又来,嚼如前状。蛇入则...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地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海公子

    东海古迹岛,有五色耐冬花,四时不凋。而岛中古无居人,人亦罕到之。登州张生好奇,喜游猎,闻其佳胜,备酒食,自掉扁舟而往。至则花正繁,香闻数里,树有大至十余围者。反复留连,甚慊所好;开尊自酌,恨无同游。...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丁前溪

    丁前溪,诸城人,富有钱谷,游侠好义,慕郭解之为人。御史行台按访之。丁亡去,至安丘遇雨。避身逆旅。雨日中不止。有少年来,馆谷丰隆。既而昏暮,止宿其家,莝豆饲畜,给食周至。问其姓字,少年云:“主人杨姓,...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海大鱼

    海滨故无山。一日,忽见峻岭重叠,绵亘数里,众悉骇怪。又一日,山忽他徙,化而乌有。相传海中大鱼,值清明节,则携眷口往拜其墓,故寒食时多见之。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张老相公

    张老相公,晋人。适将嫁女,携眷至江南,躬市奁妆。舟抵金山,张先渡江,嘱家人在舟勿爆膻腥。盖江中有鼋怪,闻香辄出,坏舟吞行人,为害已久。张去,家人忘之,炙肉舟中。忽巨浪覆舟,妻女皆没。张回棹,悼恨欲死...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水莽草

    水莽,毒草也。蔓生似葛,花紫类扁豆,误食之立死,即为水莽鬼。俗传此鬼不得轮回,必再有毒死者始代之。以故楚中桃花江一带,此鬼尤多云。楚人以同岁生者为同年,投刺相谒,呼庚兄庚弟,子侄呼庚伯,习俗然也。有...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造畜

    魇昧之术,不一其道,或投美饵,绐之食之,则人迷罔,相从而去,俗名曰“打絮巴”,江南谓之“扯絮”。小儿无知,辄受其害。又有变人为畜者,名曰“造畜”。此术江北犹少,河以南辄有之。扬州旅店中,有一人牵驴五...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耿十八

    新成耿十八病危笃,自知不起。谓妻曰:“永诀在旦晚耳,我死后,嫁守由汝,请言所志。”妻默不语。耿固问之,且云:“守固佳,嫁亦恒情。明言之,庸何伤?行与子诀,子守我心慰,子嫁我意断也。”妻乃惨然曰:“家...

  • 《聊斋志异》 卷二 ▪ 卷二·珠儿

    常州民李化,富有田产,年五十余无子,一女名小惠,容质秀美,夫妻最怜爱之。十四岁暴病夭殂,冷落庭帏,益少生趣。始纳婢,经年余生一子,视如拱璧,名之珠儿。儿渐长,魁梧可爱,然性绝痴,五六岁尚不辨菽麦,言...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