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族 yí zú

    1.搢绅名流的后代。2.死者的家族。 【查看详细解释
  • 邦族 bāng zú

    bāng

    邦国和宗族。即指故国乡里。诗经˙小雅˙黄鸟:『言旋言归,复我邦族。』晋˙陆机˙门有车马客行:『借问邦族闲,恻怆论存亡。』 【查看详细解释
  • 邵族 shào zú

    shào

    台湾地区原住民族之一。聚居在日月潭一带的水里乡、鱼池乡境内。人口极少,民国五十三年时有三二三人。社会属父系氏族社会。语言一般使用汉语系之闽南语,经济以农业、观光业为主。宗教信仰盛行祖灵崇拜。 【查看详细解释
  • 邹族 zōu zú

    zōu

    曹族的别称。见『曹族』条。 【查看详细解释
  • 部族 bù zú

    部落、氏族。新五代史˙卷四十九˙杂传˙冯晖传:『部族怀惠,止息侵夺。』五代史平话˙唐史˙卷上:『其先世出于西突厥,以朱邪为姓,朱邪盖部族之号也。』 【查看详细解释
  • 闪族 shǎn zú

    shǎn

    高加索人种的一支,包括古代的巴比伦人、亚述人、希伯来人、腓尼基人等。讲闪米语,居住在亚洲的阿拉伯、巴勒斯坦及东非洲的阿比西尼亚。现代的阿拉伯人、犹太人及伊索匹亚人大多为其后裔。闪族最早以游牧生活为主,公元前二千年间,转而从事航海与商业。在宗教上创立了犹太教、基督教、回教三大宗教,而古今多数国家所使... 【查看详细解释
  • 黎族 lí zú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聚居海南岛。人口约一百一十万。以农耕为主要生计,兼从事狩猎、手工艺。使用黎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大多兼通汉语。口头文学十分丰富,其中神话、歌谣占重要的地位。崇拜祖先信仰鬼神。因从事农、猎,特别重视山鬼。 【查看详细解释
  • 鼎族 dǐng zú

    dǐng

    大家巨族。南朝陈˙徐陵˙为王仪同致仕表:『五陵鼎族,家传轩冕。四族乡侯,荣由恩泽。』唐˙白行简˙李娃传:『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或作『鼎姓』。 【查看详细解释
  • 上班族 shàng bān zú

    shàngbān

    按时上下班的一群人。如:『这附近的许多商店是以上班族为对象。』 【查看详细解释
  • 东乡族 dōng xiāng zú

    dōngxiāng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一带。人口约三十七万。以农业为生。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一般人亦兼通汉语。家庭行一夫一妻制,也有三、四代同堂的情形。信仰回教。 【查看详细解释
  • 么些族 me xiē zú

    mexiē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分布于云南西北及四川金沙江上游地带。人口约二十七万余。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历史悠久,公元三世纪初,已有摩沙夷居住于今四川盐源一带。其生计以农耕为主。间事渔猎。铸铜手工业相当发达,丽江铜器闻名各地。传统以女性为家长,财产按母系继承。信仰东巴教,为一种多神教。崇拜山、水、风... 【查看详细解释
  • 仡佬族 qì lǎo zú

    lǎo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散居于贵州省之安顺、普定、织金、郎岱、炉山,湖南省之干城、古丈、泸溪,广西省之三江、上思、西隆、西林等县。人口约四十三万。主要从事农业。仡佬语属于汉藏语系侗傣语族。多使用汉语,兼通彝语、苗语、布依语。今多已混化于其他族系中。广西之僚人、云南之土僚,皆其同族。亦作『犵狫族』。仡或音... 【查看详细解释
  • 保安族 bǎo ān zú

    bǎoān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或以为源出于蒙古族。人口约一万二千。信仰伊斯兰教(回教)。分布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一带,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和蒙古语有密切关系。通用汉语文。经济以农业为主,手工业中则以制作保安刀闻名。 【查看详细解释
  • 卑南族 bēi nán zú

    bēinán

    台湾地区原住民之一。分布在台东县、台东市卑南乡、太麻里乡及屏东县恒春镇、满州乡。人口约九千左右。家庭继嗣法则以母系为主。多以农耕、狩猎为生。擅长巫术,部落间到处可见巫师作法的灵屋。男子从十二﹑三岁时起,即须接受严格的战斗训练,以培养武士精神。到了青年,须再接受成年礼的考验,因此族性骁勇善战。 【查看详细解释
  • 哈尼族 hā ní zú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南部元江与澜沧江之间。人口约一百万,是古代南迁的羌人后裔。说哈尼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经济以农业为主。崇拜多神和祖先,能歌善舞。 【查看详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