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留区 zì rán bǎo liú ōu,qū

ránbǎoliúōu

词语释义

为保留区域内的自然景观,立法禁止改变或破坏原有形态的区域。在此区域内除学术与教育以外,未申请核准的任何参观活动、开发、建筑、渔猎、观光行为都在禁止之列。目前全省沿海有八个自然保留区:一、台北县淡水河口挖子尾红树林。二、宜兰县兰阳溪口鸟类资源。三、海岸乌石鼻海蚀地形。四、苏花海岸观音海岸阔叶植物。五、嘉义县八掌溪口好美寮红树林。六、屏东县尖山沙丘。七、屏东县九棚沙丘及珊瑚礁。八、台南县新北港汕沙洲及红树林等。

民国音标

ㄗˋ ㄖㄢˊ ㄅㄠˇ ㄌ|ㄡˊ ㄑ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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