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约 bā lí hé yuē

yuē

词语释义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法、英、日、义等协约国于公元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巴黎凡尔赛宫对战败国德、奥、土、保、匈五国签订的和约。主要内容为:德将阿尔萨斯、洛林两地交还法国;萨尔煤矿归法;凡德国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国瓜分;德国承认奥地利独立;规定莱因河以东五十公里为非军事区,并限制德国军备,且需支付美、英、法等国巨额赔款。因和约内容极为苛刻,致使德国国内经济不稳定,形成日后希特勒崛起,种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祸根。

民国音标

ㄅㄚ ㄌ|ˊ ㄏㄜˊ ㄩ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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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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